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于9月14日在香港资本市场,以“先旧后新”方式进行配股,筹集共25亿港元,主要用于收购更多中国城市燃气分销业务。
华润燃气通过委任瑞信(Credit Suisse)作为配售代理,以下限10.75港元订价,配售华润集团持有之2亿3000万股华润燃气股份。配售完成后,华润燃气再向华润集团以相同价格发行相同数量之华润燃气新股。有关交易完成后,华润集团于华润燃气之持股比例将从74.94%下降至64.46%。
华润燃气同时宣布向华润集团收购9个城市燃气分销业务项目,作价20亿港元,将以发行1亿8665万4223股华润燃气股份支付,有关交易需待2010年10月25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进行投票通过。
计及本次收购,华润燃气从2008年开始已经连续3年,每年均向华润集团收购有关燃气业务,华润集团现时仍持有约30个燃气项目,并将会在适当时候分批注入华润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