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山东济南物价局发布消息称,济南今后拟实行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将燃气销售价格与一定时期内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燃气销售价格随着上游燃气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原则上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
联动只适用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其他原因需调整民用燃气销售价格,仍须依法召开听证会。
根据上述措施,济南市拟将燃气销售价格与一定时期内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当上游燃气价格调整时,由济南市物价局会同市政公用事业局在1个月内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出调整金额,综合考虑国家燃气价格政策、济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承受能力和外地价格水平等因素,制定调整的具体方案,并报济南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