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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管道燃气涨价 如何抄表计费

日期:2007-05-10    来源:星辰在线  作者:星辰在线

国际燃气网

2007
05/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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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济南市 管道燃气 抄表 计费

      济南市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管道燃气价格,节日期间有不少读者拨打“党报热线”询问价格调整前后的计费问题,为此热线值班记者连线济南港华燃气、百江燃气服务热线进行了采访。
  济南港华燃气、百江燃气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针对这次涨价在“五一”期间安排派员工入户抄表,所得到的数据按原来的价格进行计费。该数据以后使用的燃气按照调整后新的价格计算,工作人员所抄的使用数据需经居民签字确认。对于家中没人的客户,工作人员给居民留了“到访不遇”的通知条,让居民回来时拨打通知条上的电话进行报数,如果没有看到通知条的,可以拨打各区服务手册上的服务电话进行报数,燃气公司会对居民报上来的数据与以往的使用数据进行核对,若是出入太大,工作人员将会入户核对。对于提前买燃气用户的计费问题,港华燃气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这种情况公司也会入户抄表,对已经使用过的数目按旧价格计费,没有使用的要按新价格计算,例如:某用户提前买了100立方的天然气,已经使用了30立方,原来的价格是2.00元,新价格是2.40元,那么计费方式是:30×2.00+(100-30)×2.40=228元。
  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还介绍,在工作人员入户抄表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恶意不开门现象。这次由于燃气涨价恶意不开门的现象比平时增加了不少。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涨价是经依法听证,并报请政府部门批准而调整的,并不是公司的自主涨价,若是继续拖时间会给用户及公司带来麻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便于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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