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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5-10    来源:青岛市物价局

国际燃气网

2018
05/1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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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道天然气 居民用气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格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价格〔2018〕11号
 
    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对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257元,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并应定期将实际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
 
  二、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用气价格仍执行每立方米3.19元。
 
  三、各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4月18日起执行,青价格[2017]29号文件同时废止,各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做好价格调整的衔接工作。
 
  青岛市物价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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