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内容包括:纳入清洁取暖的村庄、居民区和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住户、面积明细;清洁取暖替代燃煤锅炉明细;清洁取暖各项工程负责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完成时限及要求等。方案目标要求对保德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完成892户、煤改气完成1500户,积极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左右。
原文如下: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保德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清洁取暖工程是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冬季燃煤低空污染的主要措施。为全面完成我县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83号)和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6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思路
按照“政府推动、公司化运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统筹考虑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县城区域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
二、工作目标
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完成892户、煤改气完成1500户,积极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左右。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20日前)
住建局、经信局根据分工制定全县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纳入清洁取暖的村庄、居民区和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住户、面积明细;清洁取暖替代燃煤锅炉明细;清洁取暖各项工程负责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完成时限及要求等。各单位(部门)方案于7月31日前,报县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环保局)备案,同时抄送市住建、经信部门。
(二)组织实施(8月1日-10月1日)
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运用PPP等市场运作模式,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集中力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土建工程、燃煤锅炉的拆除、供热主管道和分管道的铺设、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三)自查自纠(10月1日-10月10日)
住建局、经信局组织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完善配套,保障供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各项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
县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县清洁取暖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和考核。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把实施洁取暖工程作为2018年我县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抓手,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判工作形势,处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扎实、稳步、有序推进。住建部门负责全县集中供热、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经信部门负责全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环保部门负责对全县清洁取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住建、经信部门作为集中供热、煤改气和煤改电的主管单位,每项工作要具体到人、责任到户。7月31日前,要完成确村确户工作,并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签订)。
(三)统筹推进,协调配合
环保、住建、经信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做到锅炉拆除和清洁取暖有机衔接,集中供热和煤改电、煤改气的有机衔接,目标任务的有机衔接。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各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利用当地资源,能实施集中供热的实施集中供热,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要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能、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应。
(五)强化调度,严格督办
住建局、经信局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将按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定期对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办,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由县政府组织进行约谈,对玩忽职守、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责任人由纪委监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