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气公司与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签署的2009年至2019年天然气买卖合同不考虑单方面变更购气量的情况。“年度合同量可以在双方至少提前于相应供气年份6个月协议的条件下发生变化。双方就年度合同量变化的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达成。”俄气引述俄乌天然气合同第2.2.3条说。
据俄气发言人谢尔盖·库普里亚诺夫称,“没有签署任何有关减少对乌供应俄罗斯天然气量的文件”。
他继续说道:“同时我特别想指出的是,在多次有关自2012年起降低俄罗斯气价的谈判中,乌方并未提出减少购气量的问题。此外,根据合同,年度供气量的变化幅度原则上讲不可能超过20%。众所周知,2012年的供气量为520亿立方米,甚至单从理论上讲也不可能减少至270亿立方米。”
按照俄乌天然气合同,如乌方的年度购气量少于合同规定量的80%,那么俄方就可考虑对其采取罚款措施。如此一来,根据520亿立方米的合同量,乌克兰2012年至少应支付416立方米的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