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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肥天然气价格可能微调

日期:2012-01-17    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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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1/17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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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肥 天然气

  2012年,合肥哪些民生价格将面临调整?对于控价,物价部门又有哪些新举措?1月13日,合肥市价格工作会议召开,从“菜篮子”到电价气价,今年涉及民生的各类价格和收费问题均得到一一部署。
  用电: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国家发改委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
  合肥市也会推进阶梯电价改革工作,结合区域调整,进一步规范供电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天然气:2012年价格可能会微调
  2010年,合肥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听证会就已经召开,但价格一直都处于待调整状态。
  川气、西气、进口气都来了,怎么调整?合肥市物价局局长张林说,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表示,2012年将进一步上调燃气上游价格,在两个省做试点,2012年是否推广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合肥市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
  供热:合肥将实行两部制计价
  合肥市物价局表示,原煤价格上涨对热力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造成影响,今年将适时调整工商业和居民供热价格,推进两部制供热价格改革,保护用户用热和企业合法利益。
  啥是两部制热价?据了解,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是一种供用热双方公平负担供热费用的定价方式,目前合肥市按热量表收费的供暖小区执行的是两部制热价。热价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合肥市基本热价按照用户的用热形式不同分为500元、600元、1200元的标准;计量热价根据用户实际用热量进行收取。
  菜篮子:低收入者领价格补贴
  经合肥市政府93次会议研究同意,合肥市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发挥在调控物价中“蓄水池”和“稳定器”的作用,更加有效平抑市场价格波动,应对突发事件,稳定社会价格秩序。
  合肥市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纳税人,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0.5%缴纳价格调节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合肥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潘曙生算了一笔账,对合肥市来说,“三税”每年可征收230亿左右,价调基金可以征收1.3亿,征收的钱将用于特困、低收入群体的补贴。
  “价调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要建立、完善。”张林表示,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米袋子,完善物价上涨应对措施,切实保障农副产品供应。探索利用价调基金推行“蔬菜生产保险”工作。
  合肥还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集中的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和发布制度,从粮油肉蛋菜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菜篮子”主副食品开始试点,逐步扩大到日用消费品、家电产品、生产资料等各个消费领域。
  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纳入起步价
  临时燃料附加费要取消了,取消后,这一两块钱的燃料附加费会被纳入起步价。
  合肥市今年明确推进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计划取消合肥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将原普通出租车收取的2元燃料附加费、商务出租车收取的1元燃料附加费纳入出租车运价,建立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等时费比较低造成不少司机在高峰期拒载,拒绝去比较堵的地方,这个费用也会有相应的提高。
  合肥市出租车价格从2005年以后就没有进行过调整,合肥市物价局服价处处长吕刚透露,出租车价格调整之前必须进行听证和成本监审,征求民意之后才形成方案,按照相关程序,需要3个月以上。今年上半年可能会启动这项工作。
  驾校收费:学车可能按学时收费
  现在驾校收费使用的是1996年的标准,当时是按照三档收费,现在已经有八大类别。合肥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磊透露,合肥市汽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已经制定。合肥市物价局通过对新亚等驾校进行成本监审,已经将具体意见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也已经原则通过,将择机出台新的驾校收费办法。
  王磊介绍,驾校收费会从原有的单一收费制改为按学时收费,即学多少收多少;对代收费也进行严格规范;对厂长经理班、一人一车、接送等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物价部门对收费上限作出明确规定。
  合肥道路交通客运票价也可能调整。按照《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规定标准和交通运输部门核定的公路里程,进一步理顺合肥道路交通客运票价。
  涉房收费:不准收水电气开通费
  购买商品房之后,开发商或者物业再找你要水电气之类的开通费,一定要拒交。
  凡与商品住宅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数字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以及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后房价不得随意涨
  “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备案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有关负责人透露,房价备案后不准随便更改。
  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也推行“一费制”:实行各项收费集中审核、集中收费、集中办理,对合肥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税、基金等进行全面清理,实行“一站式”办理、“一费制”收取。
  物业收费实行“一费制”
  2011年8月1日,合肥市出台《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物业收费实行“一费制”。由于合肥绝大多数小区物业合同没到期,所以仍执行“二费制”。
  2012年,这些物业就必须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来执行,不允许收取电梯费、路灯费等名目的“能耗费”,所有都纳入物业费“一费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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