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拖欠天然气款,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熄灭了胜利广场上的长明火。
熄灭长明火的原因是比什凯克市政府拖欠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天然气款。市政府拖欠的总款项约为300万美元。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股份公司的财务经理努尔别克。贾利季诺夫称,为了使长明火重新点燃,比什凯克市政府必须偿清近9500美元的欠款。
吉尔吉斯斯坦拖欠哈萨克斯坦近500万美元的天然气供应款。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公司解释称,这是因为从国内的财政拨款单位收取天然气费存在困难。在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股份公司的恶意欠款人中包括国有企业“吉尔吉斯住房市政联合会”、“比什凯克热力公司”、“托克马克热力公司”和“坎特水泥厂”。
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公司的代表已经致函哈萨克斯坦天然气输送公司,请求他们将2012年5月1日到期的天然气合同延期。
目前,吉尔吉斯斯坦的天然气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按每千立方米290美元的价格从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输送公司进口1亿立方米;另一个是按每千立方米224美元的价格从哈萨克斯坦天然气输送公司进口3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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