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际能源机构(IEA)在第25届天然气大会举行期间召开记者会,发布《2012天然气市场中期报告》,指出,到2017年,世界天然气需求量将达3.93亿万立方米,中国成为继欧洲和亚太之后的全球第三大天然气进口市场。未来5年,全球1/4的天然气需求将来自中国,另外1/4来自中东及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那么,中国天然气产业链应如何做到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国内不断增长的天然气需求呢?
根据中国天然气产业链发展阶段和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个人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建议。
其一,以多种资源及获取途径共同保障未来需求。天然气产业链可持续发展首在形成长期资源接替保障序列。近年来,天然气资源四大引进战略通道雏形已成,在国内也加快了资源建设保障力度,主要体现在加快非常规、深海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建设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氢能源的利用研究也在稳步推进。多种资源及获取途径共同保障未来需求已具战略展开格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和深化,长期看,要抓住已出现的世界经济恢复缓慢的有利时机,多引入一些国外资源,推动制度建设,多利用国外进口资源。引入俄罗斯天然气资源对于多重保障长期供气安全、化解可能的地缘政治动荡引发的供气中断风险具有战略意义。两国具体天然气合作项目实施谈判仍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全产业链合作,适当提高价格,换取稳定资源供应的保障。沿海LNG接收站建设和运营准入对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应进一步放开,竞争性产业链结构的形成是长期保障安全的最好方式。要重视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建设一定产能储备,一旦在一定时期内出现资源接替保障序列问题,即可实施资源接替。
其二,抓好天然气产业链衔接运行机制。国内主要衔接方式有通过合同实现市场化的衔接、建立在产业链纵向约束基础上的公司行政命令的衔接,以及建立在政府权力基础上的政府协调或命令的衔接。因此,政府要抓好以产业链规划和项目核准等为基础的前期衔接,加强天然气产业与其他能源产业的衔接和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的整体衔接。
由于我国一时难以理顺天然气定价机制,规划和项目核准更具有独特作用。在产业链具体运行的特殊情况下,如冬季采暖期,特别是极端气象条件下,政府协调产业链各环节具有独特作用。在产业链内部环节衔接上,以煤层气为例,煤炭和煤层气等各种资源的权益初始配置边界不清晰是深层症结。创设清晰的权益初始配置边界是中央政府最重要的工作。权益的再配置则应由市场按照经济性原则完成,形成有效的合作和衔接机制。页岩气产业也应吸取此经验。对天然气销售长期合同中普遍采用的照付不议合同条款,由于产业链发展阶段和国情,项目经验积累还不够,效果也不理想。而进口气供应比例的增加,更要求明确、稳定的定价机制。因此,应不断推进照付不议合同条款,建立依靠合同衔接产业链环节和市场主体的机制。
其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天然气近年在我国大规模开发利用,对其他能源形成替代,被替代能源价格成为其价格的上限约束。产业链下游利用投资巨大,气价需有明显优势,市场需求才能真正形成。
因此,在国内,特别是西部地区,保持终端气价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等的明显价格优势仍是长期战略选项。这有利于地区协调发展,也能够为产业链的快速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将资源税等改革与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统筹考虑,辅以财政转移支付和规划留用产气区指标等方式,作为解决西部地区用气的主要方法,并建立利益补贴到天然气用户的制度。而相对价格较高的进口气销售问题则应优先解决,以保证我国长期的用气安全。尽快在保持终端气价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等有明显优势基础上,实现价格定期调整机制。从制度建设上,考虑到化解天然气不同类型用户交叉补贴的问题,居民用天然气适时推进阶梯定价机制,辅以季节差价等,工业、发电用户则要更大范围推动直供。要持续探索、推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建设。
其四,确保天然气产业链结构向竞争性结构变迁。国内外发展经验均表明,竞争性产业链结构是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借鉴到我国,就应持续推动上游市场供给主体的多元化。近年来煤层气和页岩气探采矿权许可、煤制气项目核准等均在稳步推进。政府要大力推进第三方接入制度建设,着手开展管道独立运行的前期工作。
目前,覆盖全国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已初步形成。价格监管难度增大,政府简化、转变并逐步退出对天然气出厂价格管制成为改革追求的目标。2011年底,在广东、广西进行气价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尽管政府在努力监管好管道,但可能固化了对天然气的捆绑定价,需在试点扩大时采取制度建设来化解其中的隐患。注意研究地方政府在支线管网迅速加强主导控制权的新情况。这在加快支线管网建设、提高与上游生产商议价能力的同时,易导致地区资源垄断,加大交易费用、固化用户交差补贴。对城市燃气市场准入需引入新的统一规则,防止出现产业链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寡头。
其五,推进全产业链调峰错谷机制的建设,建立城市燃气安全欠账投入保障机制。不间断连续供气、安全用气是天然气产业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据此,应建立差别气价政策,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可中断气价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通过建立制度机制,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法律和行政手段,在加大激励储气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激励大量自愿性可转换、可中断用户的形成,形成适应我国情况的调峰能力。
对于城市燃气企业,则要求按用气量的比例,建立基本的调峰设施,特别要重视LNG厂和其存储设施对城市用气调峰的作用。制定国家层面的新的统一规则,创新城市燃气企业投资回报保障机制,推动新一轮城市燃气企业安全标准要求拉动的兼并、重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制度保障,扩大政府性资金对城市管网安全的投入力度,以此建立和完善多重安全欠账投入保障机制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