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的生产与消费
1.1燃气生产的类型和特点
城市燃气一般包括煤制气、油制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四种类型。煤制气是通过煤炭气化制取煤气,又分为焦炉制气、碳化炉制气和发生炉制气,工艺简单,生产成本相对低廉,但热值较低,供应能力不强,且制气过程中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油制气主要通过对重油或轻油进行催化裂解制取出的燃气,生产过程有一定的环境污染,且热值比液化石油气小;液化石油气主要来源为开采石油过程的伴生气和石油提炼过程中的炼厂气,热值高、无污染;天然气主要为开采石油过程中的甲烷气,高效、干净,为现代化城市中最理想的能源。
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送客观上要求保持较强的连续性。从经济性角度分析,持续性生产的单位成本要远低于间断性生产的单位成本。然而,产气的目的在于用气,燃气的生产又受制于燃气的消费。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燃气消费的非均衡性而导致燃气生产输送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1.2城市燃气消费的对象和特点
城市燃气的主要消费对象是居民和各类工业、商业单位。燃气消费的主要特点,一是消费时间相对集中。从季节看,冬季消费量大,夏季消费量小;从昼夜看,餐前炊事和夜间淋浴时段消费量大,其余时段消费量小。二是居民用气比重大。例如,1999年佛山市居民用气量占全年总用气量的82%。燃气生产和消费的特点,决定了燃气供给与需求
之间内在关系的不平衡性。燃气价格管理尤其要重视这个特点,合理运用价格杠杆,起到均衡供求,缓解矛盾的作用。
2佛山市燃气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调整简要回顾
佛山市管道燃气虽说只有短短八年的历史,却创造出骄人的成绩。1992年佛山市开始对市区管道供气进行全面规划,分区建设,采用9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设备,引入当时最先进的工艺施工,以安全质量第一。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总方针进行建设和管理,同时注意节约资金。1993年7月首期供气点火以来,佛山市区共建成气化站三座,铺设地下供气管网173公里,用户达3.65万户,年供管道气232万立方米,加上瓶装气,目前佛山市区居民气化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了城市燃气化。同时,管道供气工程荣获国家建设部颁发1994年度“全国城市环境治理优秀工程”奖。 ‘
1993年供气以来,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经过三次调整:1993年7月开通管道气时,每立方米气价为8.3元,1997年调高到9元,1999年7月调低为8.5元,2000年7月恢复为每立方米9元,2000年10月调高至每立方米lO元。
2.2目前燃气价格存在的问题
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经过八年的改革,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佛山市管道燃气事业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的改革侧重于单纯地调整价格水平,并未涉及体制和计价方式等问题,价格关系从根本上说仍未理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根据价格既要反映价值,又要反映供求的客观要求,佛山燃气价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价格水平偏离市场
佛山市现阶段管道燃气的气源为液化石油气,经气化后由城市地下管网输送至千家万户,到2005年左右将转换为更优质高效的天然气。作为石油附属品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来源为开采石油过程的伴生气和石油提炼过程中的炼厂气,其价格受原油产量、价格和能源需求的影响很大。
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对液化石油气的需求量也在快速增长1989年全国液化石油气表现需求量为170万吨,到1999年增加到1224万吨,与前一年相比的增幅是22%。据专家预计,2000年我国液化石油气的需求量约为1380万吨,2010年将达到2970万吨。根据这种情况推算,“十五”期间我国液化石油气净年进口量将以18%左右的速度增长,并继续维持进口与国内生产相互补充这样的供应局面。目前我国液化石油气人均商品用气量很低,只有几公斤;而世界人均用量为30公斤,发达国家一般为40~50公斤。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液化石油气人均消费量增大
将成为必然趋势。我国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几乎都依靠炼厂,而我国的炼厂大都建于油田附近,造成74.25%
的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集中在东北、华北、华东地区,而经济发达、能源消费量大的广东省又缺乏能源,省内三间炼油厂1998年的液化石油气产量仅为 40.15万吨,相对于广东每年335万吨的消费量相差甚远,供需矛盾只能依靠进口解决。2000年1~7月全国液化石油气进口量为286..03万吨。广东省就占65.52%。达187,41万吨。佛山市虽毗邻广州,与广州石化总厂相距不过数十公里,但该厂1999年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仅17万吨,还不够广州地区的市场需求;且广石化兼并广州乙烯后,该厂生产的部分液化石油气会提供给广州乙烯作原料,估计其流向社会的商品量会进一步减少。
在上述全国及广东省的液化石油气供需情况下,佛山市的液化石油气用量全数依赖进口。而佛山市区没有可供大型液化石油气槽船停靠的码头,无法建成直接经营进口气的一级气库,只能向珠三角周边城市城市的一、二级气库进气,进气价格受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非常大。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由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受危机影响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缓慢减少了对液化石油气的需求,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疲软;随着近年世界经济的复苏,对石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再加上石油输出国组织限产保价,使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上涨迅速,佛山市燃气的进气价从往年的平均每吨2500元左右上升至现在的每吨3600元左右,升幅达44%。而管道燃气从1993年的
每立方米8.3元到2000年的每立方米9元,升幅为8.43%,年均增幅1.05%,且仅经历三次价格调整,相对于频繁变动的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供给和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偏离较大。
现时佛山市管道燃气的热值为每立方米25000千卡,与1千瓦电的热值比是29.08:1,现在佛山市民用电每千瓦小时为0.7元,若以同等热值的相互价格作比较,现行的管道燃气价格仅仅是电价的44.22%;若与市场上的矿泉水比较,一瓶600毫升的矿泉水为2.5元,一公斤管道气为3.82元,则同等重量的管道气价格仅为矿泉水价格的91.68%。换算成液态时同等体积的管道气价格则仅为矿泉水价格的50.42%。作为不可再生能源,液化石油气与上述其它生活产品的比价不尽合理。据统计。1999年度佛山市管道气居民用户月均用气量在5立方米以下的占45.2%,5~7立方米的占38.3%,7~10 立方米的占11.6%,10立方米以上的占4.9%,可见一般家庭月用气量在7立方米以下,占用户总数的83.5%,如以每立方米9元的单价计算,每月 63元的燃气费用支出仅占整个家庭收入的很小部分。
燃气价格水平偏高时,从消费环节看,用户颇有微辞,且转用管道气的替代品,如瓶装石油气、电等从生产经营环节看,对企业发展新用户不利。燃气价格水平偏低时,从消费环节看,低廉的气价导致用户节能动力削弱从生产经营环节看,经济效率低下,发展后劲不足,企业缺乏积极性。
(2)—价格形成滞后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为发展基础能源产业,特别是针对广东省这样一个缺乏能源的大省,国家依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逐渐放开了进口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形成一、二级气库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售价随着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而物价管制部门对此已放开管制。另一方面,由于各地的管道燃气为地区性垄断经营,长期以来,管道燃气被认为是福利事业,在传统体制下,管道燃气的投资、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完全受国家计划调控,排斥市场的调节作用,燃气行业游离于市场之外;物价管制缺乏灵活性,供求关系对价格不起调节作用,进气成本变动时,面对企业的每一次调价申请,物价管制部门都要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往往时间较长,待要正式批准执行新价时。国际市场的气价已经变换了多次,价格形成严重滞后于市场。
(3)燃气计价方式不合理
作为局部供求均衡的调节机制,任何一种商品都有自己的差价体系,如批量差价、季节差价等。其具体功能,或是促进流通,或是缩小淡、旺季供给与需求的差额,最终使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得到合理的配置。燃气生产和消费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点,而现行的管道燃气却是一年四季一个价,由于忽视了季节差价,排斥了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季节矛盾的作用,造成价格偏离市场,也未体现对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另外,现行的计价方式虽然按照民用、商业等不同的消费对象,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但在同一类消费对象中,其价格标准只有一个,燃气单价标准与用气量无关。这样使得在实际中,瓶装气比管道气便宜时,一些使用管道气的居民就改用瓶装气,使管道气固定成本摊分加大;而管道气比瓶装气便宜时。这部分用户又转回用管道气,加大企业亏损额。况且管道气与瓶装气交替使用,严重违反了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对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3佛山燃气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3.1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燃气价格改革,应当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客观现实出发,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要求。既要周密研究,审慎决策,又要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在燃气行业中适度引入竞争,使市场机制在燃气行业的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在逐步提高燃气价格的同时,考虑到燃气的产销特点,完善定价机制,采用多种定价方式,起到发展生产,满足消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所以我认为,佛山燃气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应是:在逐步提高燃气价格的同时,根据佛山市燃气行业现行竞争状况。运用价格杠杆,革新定价方式。调节燃气的生产和消费,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燃气作为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燃气企业作为一个生产经营企业。理应通过出售商品获得利润,并由此不断发展企业自身。在传统的燃气价格管理体制下。燃气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企业的生产成本缺乏约束,企业的合理利益缺乏保障。而且,现行的计价方式也不符合燃气产销的特点。这种状况或多或少地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佛山市燃气价格改革的目标应是:遵循价值规律。以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为长期目标,理顺燃气价格,同时与其他能源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定价制度。提高燃气价格管理的科学性;改变燃气计价方式,实行合理的季节差价和分部计价。
3.2改革的基本内容
事实上,目前价格管理当局最为关心的,是怎样摆脱“提价也难,不提价也难”的尴尬境地,并怎样配合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而这些问题在传统价格制度内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必须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所谓价格形成机制,一般理解为价格形成各要素的性质、结构及相互关系。因此,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定价主体的转换,如由政府定价转为市场定价或市场定价转为政府定价;二是再造价格管理机能,如管制机构的调整,管制规则、管制保障体系的确定和改革等。根据以上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佛山燃气价格改革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转换定价主体
燃气行业属自然垄断性行业。一个企业单位成本最低时产量水平足以满足全部市场需求,而且按此单位成本定价的情况下,就会产生自然垄断。一个国家供水、电力、燃气、热力供应、电信、邮政、铁路、航空等产业,都是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认为,由于自然垄断行业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因而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提供产品能达到最小平均成本,即实现最大生产效率同时。自然垄断产业又存在很大的沉淀成本,新企业的进入会导致重复建设的浪费和毁灭性竞争。自然垄断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在该行业只能由一家或几家企业经营,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国家必须赋予特定企业以垄断供给权,从制度上确保垄断供应,并进行价格管制,通过模拟市场价格的强制执行,来替代市场对企业的外部约束和优化资源配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阶段佛山市燃气行业中存在着自然垄断性业务(管道气)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瓶装气)。且管道燃气可被瓶装气、电等能源商品替代,而佛山市的瓶装气市场已形成竞争局面。根据上述情况,物价管制部门可放开瓶装气市场的管制,由政府定价转为市场定价,使市场定价的瓶装气对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气有替代、牵制作用。
(2)建立灵活的管道气价格管制规则,对管道燃气进行“动态化”管理对管道燃气价格管制的原则。一是要考虑生产经营企业的收益,保证有一定的投资回报率,二是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注意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三是要考虑社会总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处理好优化价格结构与提高价格水平的关系。
价格是供给费用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由边际投入与边际产出的比较决定,当边际投入小于边际产出时,需求方面才能接受价格上涨,从而供给费用的上升也才具有合理性。即使是自然垄断性产业,价格也不能不受这一市场法则的约束。物价部门应根据价格指数、定价成本等因素的影响,确定企业合理的利润。定价成本的确定,既要考虑社会中等水平。又要尊重现实,适当从宽,给企业以后劲。在成本构成要素中,要注意区分主客观因素,把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等非经营性因素与经营性因素区分开来,及时调整价格,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条件,并避免因矛盾积累,再调整时引起对经济和社会的震动。
(3)改变管道气现行的计价方式
实施季节差价和两部计价,是改变计价方式的两个重要内容。一般来说,一种商品的价格提高。和增加它的替代品的需求,反之价格降低,则会减少它的替代品的需求。因此。适时地提高或降低管道燃气的价格,有助于引导用户对管道气及其替代品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使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得到合理的配置。实行季节差价,即在历年形成的用气高峰期(同时也为进气价高涨时期)实行相对高气价政策,而在用气低谷期实行相对低价政策,合理运用价格杠杆,起到均衡供求,缓解矛盾的作用。实行两部计价,主要是考虑居民用气有如下特点:一是用户规模相对均等;二是夏季用气少。冬季用气多;三是依收入呈现不同的消费量梯次。实行两部计价,即根据统计调查,核定每户居民的基本消费量,基数内按标准价格收费,超基数部分加价收费。这样,基数内相对平稳的价格保障了居民的基本消费和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超基数加价收费使中等以上收入的居民也有承受能力。两部计价实际是季节差价的一种转化形式,同样起到了均衡不同时段用气量的作用。而对于停用管道气的用户,可考虑按月收取燃气设施维护费。国外管道燃气大多实行两部制,即一部分按容量或日需要量计收,一部分按实际用量计收,以分别反映生产成本中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影响。这不仅是公平对待用户的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合理安排投资规模。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在供给能力相对确定的情况下,季节差价和两部制计价是减少调峰备用设备闲置、降低成本的一项可操作性很强的措施。
(4)可考虑进气价格高时由政府对居民或企业进行补贴
如新加坡实行的“回扣制度”,即把补贴直接给予少数困难的居民,优点在于不把财政补贴与企业经营活动混在一起,而是增强居民对价格的承受能力。而英国和美国则是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使之弥补亏损。得到合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