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为保证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海宁消防大队统一部署,连续作战,全体监督检查人员深入辖区内各个场所,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7月31日晚,海宁市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在开展夜间监督检查时发现海宁硖石清清浴室存在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应急照明灯失灵等极大消防安全隐患,海宁消防对其临时查封。
海宁清清浴室是一家平时人流量比较多的小型浴场,当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来检查时,浴室厨房正在为顾客准备夜宵,监督检查人员一看厨房居然用的是瓶装液化气,立马要求停止使用,后监督检查人员又发现此浴室存在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应急照片灯失灵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消费群众的公共安全。
监督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浴场进行了临时查封。查封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首先向该休闲中心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其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最后,对其危险部位加贴了封条,并进行了现场照相。
查封后,大队执法人员告诫责任人,查封期间要充分认识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性,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确保场所安全,整改完毕后应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申请解除查封,重新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