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重点为城市燃气热力、特种设备、燃气企业、住宅小区环境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宣传、城乡居民采暖设施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企业(社区)自查、县(市)区全面检查、市级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级落实检查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城市燃气储运、经营、热力管网、燃气热力使用以及社区物业管理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
市上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要有登记、要有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严密组织,对公共经营场所和集中居住区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天然气管道和加气、充装气站(点)等进行拉网式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