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部门消息,南昌管输天然气暂定价格转为正式价格,其中,居民类用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2元;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3.2元,允许上浮15%以内,具体价格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社会困难群体家庭用气量每户每月15立方米以内按每立方米3元计收,超出部分按每立方米3.2元计收。
据介绍,南昌管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同时建立。南昌市天然气城市到户销售价格形成机制为:省内门站价格(省门站价格+省内管道短输价格)+南昌市城市管网配气价格。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省内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当省内门站价格调整时,综合考虑税收等因素,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可同向作相应调整。
据悉,价格联动后,在安排各类用户销售价格时,按各类用户气量所占比重进行计算,其加权平均各类用户价格调整金额,不能超过天然气城市到户平均销售价格单位调整金额。
此外,天然气销售价格向上的联动,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省内门站价格调整的情况提出申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天然气销售价格向下的联动,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由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鉴于这次的联动方案在2010年11月30日组织天然气城市管网配气价格听证时,已一并听证,因此,当天然气省内门站价格调整,需启动价格联动方案时,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