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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招标新规有望推出 圈而不探或将杜绝

日期:2013-08-21    来源:前瞻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燃气网

2013
08/2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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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页岩气开发在近年掀起热潮。2011年6月,国土资源部邀请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参与第一次页岩气招标。2012年9月,国土资源部降低门槛,面向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公开招标出让页岩气探矿权。

  与首轮邀标方式不同,第二轮招标资质条件大为放开,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仅为人民币3亿元。第二轮招标共推出20个区块,总面积达20002平方公里。

  国土资源部此举意在打破中国油气开发中的垄断格局,引入更多市场主体以促进页岩气开发。但不少企业在成功圈到页岩气资源后,后续进展缓慢,迟迟没有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

  对页岩气开发,政府很热情、企业很冷静,很多企业都不敢有太多投入。中国与美国的页岩气开发环境差别很大,中国页岩气离规模化、商业化开发还有不小的距离。

  对于这些新进入页岩气开发的企业,实质性开发面临着一系列难题。由于中国页岩气埋藏条件复杂,不少区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难度都很大,而这些非石油天然气开发背景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技术实力严重不足。

  第二轮招标的中标企业中,几乎都没有从事石油、天然气等传统油气开发经验,其中有2家为民营企业,4家是在投标前三个月之内才成立。这些中标企业并不掌握页岩气勘探相应的开发技术。还有一些企业,参与竞标本身就意不在开发,而是希望通过拿到标后再去融资,转手卖出去做“二道贩子”。

  页岩气开发进展缓慢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7月29日,国土资源部勘查司负责人发出警示:将密切跟踪各区块勘查工作进展,督促企业按照承诺的勘查工作量和进度切实开展工作,“对圈而不探,甚至用区块圈钱且情节严重的,缩减区块面积直至收回区块”;同时,还将探索“勘查承诺完成情况公开制度”。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页岩气招标规定,探矿权有效期为3年。这与传统的常规石油天然气探矿权一般多为3-10年甚至更长的有效期相比,明显缩短。这也留下了更多的回旋空间,避免页岩气企业长期占而不采,而主管部门又无能为力的情况发生。

  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实行页岩气勘查承诺制。探矿权申请人在申请页岩气探矿权(含变更和增列申请)时,应向国土资源部承诺勘查责任和义务,包括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勘查进度、综合勘查、区块退出、违约和失信责任追究等。

  前瞻产业研究院《2013-2017年中国页岩气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提示,如何有效发挥探矿权公开招标的效力,以市场竞争让页岩气开发进入快车道,现有的页岩气开发政策面临着考验。据国土资源部确认,第三轮页岩气招标已经摆上日程,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有望推出,新规则能否对前两轮招标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修补,业界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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