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质监局通报了今年下半年全市液化石油气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在抽查的25批次产品中,检验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80%。
据了解,本次共检查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25家,重点检测了液化石油气中C5及C5以上组分、(C3+C4)烃类含量等质量指标,并对二甲醚含量进行了风险检测。检查发现有5批次液化石油气产品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指标不合格。
其中,有3批次产品C5及C5以上组分不合格。据成都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是衡量液化石油气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该指标过高会使液化石油气在燃烧时形成的残液变多,持续燃烧时间缩短,对燃气灶具或设备都容易造成污染甚至堵塞。
此外,还有5批次产品(C3+C4)烃类含量不合格。(C3+C4)烃类为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标准规定其含量不得低于95%,除C5及C5以上组分之外,影响该指标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二甲醚的含量。二甲醚价格低廉、燃烧热值低,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将会引起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C3+C4)含量降低,导致产品不合格;大量掺混还可能引起气瓶瓶阀密封件腐蚀,带来安全隐患。
本次抽查发现,成都鑫新华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达到14.9%,成都洋海石化有限公司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超出20%,涉嫌非法添加。
据悉,目前成都市质监局正对涉嫌非法添加的充装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处理,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加强信息通报,引导诚信经营,全力保障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