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长期的高位运行后,今年(2014年)6月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呈现单边下行趋势,截至目前已下降近50%,接近4年来的低位。
对石油和原油年表观消费量分别达到4.98亿吨和4.87亿吨、原油对外依存度逼近60%的中国来说,油价连续下跌带来的最直观的好处是降低我国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相当于给工业企业减税,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同时给消费者减负,增强其消费能力。两者都对经济有一定刺激作用。更重要的是,低油价如果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则不仅为扩大我国石油战略储备提供良好的机遇,而且将大大降低制约我国能源价格改革的油价成本,为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理顺相关价格体系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
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油价下跌对我国并非全无损害,只是利大于弊而已:油价下跌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能源替代现象,不利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环境污染治理。
为何出现能源替代现象?理论上是由于不同种类能源的等效性,相互之间存在竞争性,这种竞争促使不同能源能够相互替代使用。例如,以原油为燃料的工业也可以使用天然气或者煤炭作为燃料;以电能作为动力的工业,在技术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煤炭作为动力等。
能源替代现象能否在实践中出现,主要取决于不同能源品种的比价关系。按照国际通用方法,根据热值计算各类能源的价格比,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比价关系大致为1∶1.5∶1.35。当然,各国能源价格体系的实际比价水平还受到资源禀赋、市场结构、供需结构及政策干预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当前,我国现行能源价格体由于受行政垄断和价格管制的双重影响,不同种类能源价格水平及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比价关系都有一定程度的扭曲,无法实现对优质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
目前我国动力煤、石油、工业用天然气的比价关系为1∶4.5∶2.7,美国为1∶4.99∶2.12。相较而言,我国目前的化石能源比价关系特征为:煤炭较油气价格偏低,天然气较石油价格偏低,较煤炭价格则偏高。由此可见,假设在不受强有力的行政约束,以及各种能源可以自由转换的条件下,从成本角度看,用户的最佳选择肯定是煤炭。
如今,我国天然气价格是节节升高,煤炭、石油价格却持续下跌,比较之下,肯定会产生能源替代现象。例如,在陶瓷大省江西,2010年之前陶瓷企业广泛使用污染较大的燃料——水煤气,后来由于天然气管网逐步进入,加上天然气燃烧效率较高,陶瓷企业纷纷改用天然气。但2013年以来,天然气价格越来越贵,而煤炭价格一路下跌,大部分低端微利的陶瓷企业便放弃天然气,重新改用水煤气。在用气大省江苏省,这种能源替代现象更为突出,2013年江苏省天然气消费量增长6.5%,较2012年降低17个百分点。2014年情况更糟,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仅增长4%,天然气发电比例也从31%下降到27%。
不仅化石能源之间可以产生能源替代现象,而且水力、风能、太阳能、潮汐能、海洋能和核能等非化石能源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之间也能产生能源替代现象。我国非化石能源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本来非化石能源成本就很高,加之煤炭、石油价格持续下跌,导致更多用户选择化石能源。即便是国家给予补贴,非化石能源也是不具备成本竞争力的。这种替代现象显然不利于非化石能源产业的发展。
从世界能源结构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由最初的煤炭代替柴薪能源开始,到后来石油登上世界经济舞台,再到现在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世界能源正朝着高效、清洁的方向发展。然而目前,我国仍然是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要能源的能源大国,2013年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91.2%,大体相当于欧美发达国家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这种依赖于化石能源的能源消费结构,将使我国能源消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基于我国当前较为严峻的环境治理形势,国务院日前发布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主要思路是“降煤、稳油、增气,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对能源产品的定价机制进行系统、全盘性改革,使能源价格能够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逐步理顺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比价关系,实现对优质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这样才有利于消除目前的能源替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