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雷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俄罗斯、中亚社会政治发展、国际组织与国际法
中俄双方有关天然气合作的谈判起步较早,但进展较慢。历经20年,直到2014年5月21日俄总统普京访华时,双方才最终签署合同,这充分说明了合作之路的艰辛与复杂。导致两国天然气合作步伐迟滞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分析这些因素有助于中国企业采取更为成熟的策略,从长远角度推动中俄能源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一、中俄天然气合作历程
中俄有关天然气和管道工程建设合作的协商可以追溯到1994年。1994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以下简称“中石油”)与俄罗斯西丹科石油公司联合进行科维克金天然气凝析气田的可行性研究[1]。到1996年3月可行性研究完成时,科维克金天然气凝析气田的开采权转移到俄罗斯露西亚石油公司(RP)手里。1996年4月,天然气谈判被列入两国主管部门的工作日程,随后中俄签署《关于共同开发能源的政府间协议》,指明了双方在燃料动力领域开展合作的基本方向。1997年11月9日,俄时任总统叶利钦访问中国,两国相关业务部门在北京签署了《中俄关于铺设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到中国的天然气管道和开发俄罗斯天然气凝析气田项目基本原则的谅解备忘录》。1997年12月25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中石油”签署了《关于实施向中国东部地区供应俄罗斯天然气项目》的备忘录,奠定了双方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基础。1999年2月,俄罗斯露西亚石油公司与“中石油”签署了《关于共同起草向中国供应科维克金天然气的技术经济论证的协议》。1999年11月,韩国天然气公司加入该协议。一年后,俄、中、韩三方在北京签署新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协议,项目规划的科维克金天然气年产量为300亿~350亿立方米,对中国和韩国的出口量分别为200亿立方米和100亿立方米[2]。
2004年10月14日,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中石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包括研究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组织对华天然气供应问题。2006年3月,中俄两国签署《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双方计划修建东西两条天然气管道,西线穿越阿尔泰山脉,主要气源是乌连戈伊的天然气;东线则存在三种可能的气源:科维克金天然气田、萨哈林天然气项目、萨哈(雅库特)共和国的恰扬金油气田。东西两线共向中国每年出口680亿立方米天然气。俄罗斯将西线视为优先,托木斯克天然气运输公司总工程师表示:“西线投资额为3 632亿卢布”(按当时汇率约合136亿美元)。围绕天然气购销价格,中俄双方僵持不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中亚地区寻求突破。很快,中国与土库曼斯坦以较低的价格签订了每年30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购销协议。中国借用世界市场的力量,吸引中东、北非以及里海和澳大利亚的天然气供应商,对俄罗斯公司构成了价格竞争,使俄罗斯在后续谈判中处于越来越被动的地位。到2009年年中,中俄两国政府达成谅解,签署了《关于在天然气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9年10月,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中石油”签署对华供气主要条件框架协议。
2010年9月,时任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访问中国,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中石油”签署了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基本条件,书面确定了出口数量和启动、增加供应的时间以及保证付款的条件。此时双方天然气合作的重点放在西线。天然气将通过阿尔泰管道从俄罗斯西西伯利亚穿越中俄西段边界,与中国的西气东输工程相连,管道总长2 700公里,造价为140亿美元,年运输能力为300亿立方米。根据计划,从2015年开始供应天然气,合同期限为30年。双方还提到沿东线使用萨哈(雅库特)共和国和萨哈林岛的天然气储量向中国每年供气380亿立方米的计划。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就此宣布,除天然气价格外,双方已就合同的基本条款达成一致[3]。该公司总裁阿列克谢·米勒说:“阿尔泰项目自然条件恶劣:项目北部是沼泽,南部有山脉,但项目筹备工作已经接近完成。2011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完成项目的设计勘察、成套设备供应、管道建设运营和现有设施维护的时间表”,他还说:“如果能够在2011年中期同中方签署天然气供应合同,供应将在2015年年底开始”[4]。
中俄2011年继续讨论天然气合作问题,技术性分歧,特别是天然气价格问题很难谈拢。俄主张以每千立方米约300美元的价格输出天然气,而中国则期望把价格控制在200美元以下。由于双方对未来世界天然气市场形势的判断存在差异,均不愿作出让步。此外,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对于中国以天然气作担保,向远东天然气管道建设提供信贷的条件不满意,而中国则要求改变天然气供应的条件:减少为了保护供应商利益而设定的天然气最低损失率,提高天然气的质量规格,并希望把在远东地区供应天然气作为谈判的优先事项等。2011年5月30日~6月3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能源谈判代表王岐山赴俄参加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双方难以达成一致。6月9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召开萨哈林—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天然气管道建设会议,称该管道是俄罗斯在远东地区统一供气系统的骨干,不但将满足俄罗斯东部地区的消费需求,还能向世界市场供应天然气。这次会议表达了俄罗斯既要推动远东天然气出口线路的建设,又要维护天然气价格的决心。 2011~2014年,中俄继续为实现天然气合作而努力,除天然气供应价格外,其他条件陆续达成一致。2012年12月,两国签署对华供气基本条件协议。价格谈判的困局使两国各自扩大与其他国家的合作。2012年,中国与中亚的天然气合作规模继续扩大。中土两国签署协议,从2012年起天然气供应量增至每年400亿立方米,到2015年达到650亿立方米。普京2012年再次担任总统后,批评了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高管,说他们太不现实,这样会失去中国市场。这预示着俄罗斯在对中国天然气合作方面开始采取务实的政策。俄罗斯改变了先预售天然气,然后再开采的习惯,不得不先开采天然气,然后再寻找销路。2013年,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开始建设雅库特—符拉迪沃斯托克输气管道,并开发恰扬金油气田。
2014年乌克兰危机发生后,俄罗斯遭到美国、欧盟的经济制裁,中俄天然气合作成为俄罗斯走出困境、应对外部压力的必然选择。普京在2014年5月访华期间与中方签署了最终的天然气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从2018年起,俄罗斯将通过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30年,总价为4 000亿美元。主供气源地为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的伊尔库茨克州科维克金气田和萨哈(雅库特)共和国恰扬金油气田;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负责气田开发、天然气处理厂和俄罗斯境内管道的建设;“中石油”负责中国境内输气管道和储气库等配套设施建设。由于天然气合约价格是商业秘密,因此没对外公开。外界普遍预测,价格区间为每千立方米380~388美元。
2014年5月23日,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总裁米勒正式签署命令,启动供应中国天然气项目的实施工作。该公司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开启了相关的天然气生产、输送及加工设施建设。初期,这些工作与恰扬金天然气资源的开发直接相关,后期将转向科维克金矿区。图1是俄罗斯东部地区天然气田开发和天然气运输系统示意图,其中实线为已经建成的管道,虚线是专为供应中国名为“西伯利亚力量”的天然气管道,它将科维克金、恰扬金矿区的天然气输送到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并计划在中俄边境的布拉戈维申斯克修建通往中国的天然气管道支线。图中的①、②、③、④分别代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四个主要天然气开采中心: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伊尔库茨克、雅库特和萨哈林。
二、导致中俄天然气合作迟滞的原因
考察中俄天然气合作的漫长历程,可以看出,两国谈判成功的基础是互利共赢,但是国际格局的变化起到了催化作用。了解中俄天然气合作迟滞的原因,特别是俄方的战略考虑与合作策略,有助于中国今后在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中采取更为明智的做法。
(一)俄罗斯对能源资源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这一领域的国家控制。
俄罗斯是世界第一大天然气生产国,天然气是其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尤其是在普京任期内,不断加强对能源领域的国家控制,一方面修订和出台新的能源战略,另一方面加强国家对能源企业的资本控制,特别是出台了由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垄断所有天然气出口业务的规定。2008年年初,俄联邦政府制定了《俄罗斯2030年前能源发展战略》,该战略强调俄罗斯拥有世界级能源大国的地位,需要科学地预测国际能源市场,建立独立于西方的国际能源体系;俄罗斯要致力于能源出口多样化战略,保证向西北部、南部和东部境外的能源出口,全方位提高出口比重;与欧洲国家进行建设性能源对话,把中亚国家的油气资源纳入本国的能源体系,大幅增加对亚太地区的能源出口比重。俄罗斯政府不断加强国家对石油天然气领域的资本控制,外国投资者进入俄能源领域受到层层限制。目前,俄罗斯绝大多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权为国有企业或大型垄断公司所持有,在对外合作中严格维护国家的长远利益。能源领域优先考虑的对外合作方式是国有企业与外国公司合资,而在合资企业中,控股权必须由俄方拥有[5]。2004年,俄罗斯政府惩罚尤科斯石油公司,将远东管线的建设权收归国有的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来经营,线路也改为从俄罗斯境内直达太平洋沿岸,以建设远东石油管道来加强俄罗斯在东北亚地区能源供应国的优势地位,提高其对该地区的地缘政治影响力。在向亚太国家出口天然气方面,
2006年8月,俄罗斯颁布《关于天然气出口的法律》,并对《1992年自然资源利用法》进行修订,地方当局失去了对地下资源的控制权。天然气开采牌照的颁发或撤销只能由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克里姆林宫行使[6]。2007年,露西亚石油公司和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之间为争夺科维克金天然气田的开采权进行了复杂的谈判,最终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如愿以偿地取得了开采权。自此,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获得了将东西伯利亚天然气输送到亚洲市场的主导权,天然气不能从产地直接出口,而必须从统一的天然气供应系统出口,以避免俄罗斯能源公司之间的竞争,实现最佳的经济效果。俄罗斯政府还将原本计划穿越中国境内的天然气管道改为与远东石油管道并行,以从长远角度扩大自身在亚太能源市场上的主导权。
(二)俄罗斯的东北亚能源政策思维,即促进能源需求国之间的竞争,限制了俄罗斯与东北亚国家的能源合作。
东北亚能源消费市场对俄罗斯的依赖要小得多,东北亚国家之间对俄罗斯的能源竞争力度也不是很激烈。日本和中国的能源供应组合比多数欧洲国家更加多元化,这使得俄罗斯很难利用能源资源来扩大其在东北亚地区的外交影响力。俄罗斯希望在东北亚地区形成以自己为中心的能源安全模式,在策略上,俄罗斯以拖延、观望、停顿的方式来促进东北亚地区三个最大的天然气消费国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的竞争。俄罗斯利用与日本的能源合作以对中国形成压力,这在2004年中日对俄罗斯远东石油管道线路的竞争过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虽然韩国还没有卷入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的供应竞争,但是在拟议的东西伯利亚天然气管道建设中,将会有韩国的参与。俄罗斯一直与韩国、朝鲜协商天然气贸易合作,建设跨朝鲜半岛的输气管线,吸引韩国的资金、技术开发俄境内的能源。韩国计划在俄罗斯远东石油管道终点符拉迪沃斯托克附近投资参与建设石化厂,而这也是日本所关注的项目。日本从2009年起进口萨哈林液化天然气,中国、韩国则较难以获得供应。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日俄双方有关能源合作的接触明显增加,这对其他国家构成压力。俄罗斯挑动东北亚能源需求国之间竞争的做法虽可提高和改善其对外合作的条件,但是却恶化了地区合作氛围,延缓了合作的进度。
(三)东北亚地区能源供需结构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地区政治局势紧张,各国间较大的经济差距以及文化、种族和体制性差异形成的障碍导致各国倾向于独立应对能源问题。由于“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各国之间缺乏政治互信,彼此的能源政策缺乏协调,严重阻碍了地区合作的展开,相互间的竞争有可能引发紧张关系。其次,俄罗斯拥有巨大的能源资源,中、日、韩三国是庞大的需求方,但是区域能源合作处于空白,由于缺乏区域合作机制,单纯的需求竞争并不能实现各方共赢。最后,东北亚现有的能源基础设施很不发达,缺乏富有效率的海陆交通连接和区域分配管网,能源运输和使用的整体效率不高。东北亚地区能源供求的格局也不合理,能源贸易的主要路径是自南向北,即主要来自东南亚方向,而北部俄罗斯的能源南运网络尚在构建中。所有这些结构性矛盾导致东北亚国家多边能源合作难以提上议事日程,双边合作也经常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
(四)俄罗斯与中国的天然气合作必须符合其长远的能源战略。
中国逐步实现的天然气进口多元化降低了俄罗斯在谈判中的优势地位:中国获得了中亚天然气的管道供应,还在积极扩大运能,此外,中国还与缅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直接从印度洋输入天然气。面对压力,俄罗斯在与中国的价格谈判上仍旧保持强硬的姿态,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维持自身在欧洲市场上天然气出口价格的稳定,避免在亚欧两线出现连锁降价的不利局面。在中俄天然气价格谈判不畅的情况下,俄罗斯也始终规划和修建着远东地区的天然气管网,这体现出俄罗斯立足长远的战略考虑。按照原定计划,俄罗斯萨哈林—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天然气管道于2011年第三季度正式交付使用[7]。2012年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工作重点转向雅库特—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天然气管道的建设。雅库特—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天然气管道在远东石油管道走廊上平行铺设,它既能够满足俄罗斯国内的天然气需求,也为其在亚太市场寻求更多的客户创造了有利条件,而在2014年中俄正式签署天然气合同后,这一线路又获得了一个响亮的称呼——“西伯利亚力量”。由此可见,俄罗斯对亚太地区的天然气出口早就被确定为必须实现的大战略,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此外,远东地区落后的基础设施、经济条件和俄罗斯对国家安全的顾虑等阻碍着中俄天然气合作的顺利推进。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经济落后,能源基础设施匮乏,虽然石油工业开采的重心正在逐步东移,而天然气的开采勘探重心已经移至包括西西伯利亚在内的俄罗斯东部地区,但是,当前东西伯利亚、萨哈(雅库特)共和国和远东萨哈林地区的经济基础仍然很差。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西伯利亚及远东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地质状况复杂,开采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是该地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固定资产投入比例较高。远东地区一些消极的社会和政治倾向也阻碍着俄罗斯对外能源合作,如地方保护主义以及边疆地区的民族主义和排外主义,特别是对中国人的偏执情绪等。俄罗斯在国家安全上也有顾虑,特别是“中国威胁论”经常会沉渣泛起。一方面,俄政府希望吸引中国资本和劳动力来援助远东经济的开发,普京和梅德韦杰夫一再强调要创造一切条件,更多地吸引东北亚各国到此投资;但是另一方面,俄罗斯和东北亚国家之间互信不足。俄罗斯担忧中国东北地区的人口向俄罗斯境内扩张。
三、中俄天然气合作的前景
中俄两国突破障碍性因素,最终签署天然气合同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欧盟刻意减少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以能源进口多元化作为优先战略。而俄罗斯也必须加强能源出口的多元化,中国成为其必然的选择。除了这一决定性因素之外,中俄天然气合作结下硕果毫无疑问是中俄两国相互妥协的结果。中俄之间的天然气价格差距最初约为100美元:俄方主张每立方米不低于400美元,中方坚持不高于300美元。这一差距在双方对其他条件的相互让步下逐步缩小,最后接近该项目测算出的俄罗斯最低利润率价格,即380~390美元。而促使双方走向妥协的最直接因素则是因乌克兰危机而导致的国际关系格局变化。如果说中俄天然气合作的成功具有长期必然性的话,那么,乌克兰危机作为偶然性因素,则意外地加速了这一进程。
(一)乌克兰危机导致俄罗斯对欧洲和乌克兰的天然气出口量减少,俄罗斯政府收入将受到较大影响。
自2014年年初克里米亚公投、并入俄罗斯之后,俄罗斯与欧盟的矛盾被激化,美国宣布将扩大对欧洲的页岩气供应,北美液化天然气在欧洲西部登陆已成不可阻挡之势。俄罗斯面临着来自西方的巨大压力。实际上,早在克里米亚并入俄罗斯、俄支持乌克兰东部的分离运动之前,欧盟委员会就开始寻求减少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欧洲是俄罗斯天然气供应的最大市场,俄天然气占据欧盟能源需求量的近1/3。中欧、东欧和北欧国家,如保加利亚、斯洛伐克、白俄罗斯和芬兰,近100%的天然气消费量来自俄罗斯,而乌克兰70%的用气量,即每年300亿立方米购自俄罗斯。欧洲有三个主要的替代俄罗斯天然气来源:液化天然气、新的天然气源和英欧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在欧洲市场越来越具有竞争力,这促使卡塔尔、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和挪威等供应国不断扩大液化天然气的生产,争夺俄罗斯的欧洲市场份额。一些欧洲国家采取重要步骤进口液化天然气:位于波兰希维诺乌伊西切的液化天然气终端定于2015年开始供货,它将确保该国1/4的年度天然气消费量;位于立陶宛克莱佩达的“独立”漂浮天然气终端将在2014年年底投产,它将保障该国每年2/3的天然气需求量。乌克兰能源的多样化也得益于位于敖德萨码头的液化天然气漂浮终端,但其前提条件是土耳其允许液化天然气油轮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根据1936年签署的《蒙特勒公约》,土耳其应当允许携带危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海峡,只要它们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几年后,更多的液化天然气和来自地中海东部海岸(包括以色列和塞浦路斯)的管道天然气将到达欧洲。到2015年,自阿塞拜疆的天然气将通过跨安纳托利亚(TANAP)天然气管道开始供应意大利。未来,它将成为供应来自伊拉克库尔德斯坦、土库曼斯坦,甚至有可能是伊朗天然气的干线管道。在当前的乌克兰危机中,俄罗斯使用天然气对乌克兰中央政权施压,采取了“断气”等严厉措施,这都直接导致了对乌、欧天然气出口的减少,其后果必然影响俄罗斯国民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俄罗斯必须在亚洲扩大天然气出口市场,否则难以扭转经济下滑的局面。
(二)欧洲的能源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俄罗斯跨国公司越来越不利。
俄罗斯供应欧洲的天然气有一半要经过乌克兰过境输送。欧盟很担心2009年的“断气”事件再次发生。2009年由于俄乌天然气价格分歧,俄罗斯几乎切断了对欧洲的燃料供应。2009年天然气冲突迫使欧盟通过了关于占有和利用能源运输网络的第三能源文件,并完善了反垄断法律。大型能源供应公司,如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被取消了在欧洲管理分销网络的权利,管理权必须由独立的部门来操作。例如,如果德国公司签订了保证购买固定数额天然气的合同,并在任何情况下都为其中的部分天然气支付货款的话,那么该公司将有权转卖这些气体,只要它觉得有利可图。俄罗斯能源公司在欧洲市场地位的恶化将直接影响其在西方能源领域的市场前景。
(三)在日本加入美欧对俄制裁的情况下,俄罗斯继续在东北亚能源需求国之间制造竞争局面的有利条件已经不复存在。
尽管俄罗斯仍旧希望贯彻这一思路,如俄罗斯最近免除了朝鲜的巨额债务,以求在跨朝鲜半岛的天然气管道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然而,朝鲜半岛局势的不确定性使跨朝韩天然气管道项目难有进展。日本、韩国作为美国的盟国,需要采取追随美国的制裁政策,俄罗斯很难扩大与日韩的实质性合作。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唯一的可靠伙伴只能是中国。而中俄天然气合作并不影响未来俄罗斯与其他亚太国家的合作。从长远来看,从中国转口天然气并不需要增加运费,原先刻意绕开中国的做法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已经没有必要。
(四)俄罗斯东部资源长期闲置,其价值虽然重要,却不能长期保有,随着世界页岩气市场的开发,俄罗斯资源面临贬值。
在开发远东地区的迫切需求下,俄罗斯不得不降低天然气的要价。中俄天然气合作能够带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国的贷款有助于推动远东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根据美银美林集团的研究,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中石油”签订的天然气出口合同对俄罗斯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从2015年起就将显现。该合同将使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年投资额增加50亿~60亿美元。基建项目的巨大投资意味着许多行业将获得订单,从而带动经济的整体发展。中俄天然气合作被俄罗斯视为促进经济复苏的一剂强心针。
(五)对于中国来说,为了改善环境状况,必须大规模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煤炭不可能弥补全部的能源供给缺口,中国的天然气需求量面临井喷之势。为了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和扩大天然气的进口量,中国需要多方面寻找途径。中国没有购买到俄罗斯远东地区首家液化天然气厂的产品,该厂在萨哈林普利戈罗德诺耶村已经运转4年。当时日本、韩国、美国、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排挤了中国。俄罗斯远东地区第二家液化天然气厂——符拉迪沃斯托克液化天然气厂将于2017年投产,而在此之前,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日本表示,他们被排在前列。中国在出价方面很难具有优势。澳大利亚和卡塔尔的液化天然气价格要比符拉迪沃斯托克的天然气高得多,风险也大。在这种局面下,中俄天然气合作的落实彻底改变了中国的不利处境。
由此可见,中俄天然气合作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俄罗斯得到了庞大的中国市场,中国得到了稳定的多元化气源,可以改善能源进口结构。最重要的是,它向美欧等西方国家发出了政治宣言,表明了两国背靠背、彼此支持,维护独立自主外交政策,坚定地发展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决心。
展望未来,俄罗斯将进一步对亚太地区开放其能源资源,中俄天然气合作的前景乐观。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参考中俄天然气合作迟滞原因的分析,今后在与俄罗斯的经济合作中,需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选准合作对象。中方必须认真研究俄罗斯国内能源市场的政策,要在法律政策上充分了解俄罗斯的行业背景、管理政策,选准合作伙伴。由于俄罗斯在能源领域加强国家控制,中资企业参与俄罗斯能源项目首先要加强与政府和国有垄断公司的合作。根据俄罗斯法律,只有国有公司才有权开发俄罗斯大陆架,这意味着,对俄罗斯大陆架油气田感兴趣的中国公司必须同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或者俄罗斯石油公司合作。俄罗斯石油公司目前拥有位于黑海、喀拉海和巴伦支海的多个区块的开发许可,潜在油气储量巨大。在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逐渐控制俄罗斯境内几乎所有大型天然气项目之后,中国从俄罗斯进口天然气也只能寄希望于该公司。近年来,俄罗斯努力扩大与亚太国家的能源合作,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国家在能源领域控制力的增强将使俄罗斯政府提供更有利的条件或让步来与中国实现能源合作。中国企业要掌握必要的俄罗斯能源勘探产地、投资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信息,制定与俄罗斯公司合作的计划,立足长远,逐步获得俄罗斯东部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储藏。
其次,促进东北亚国家的区域合作。东北亚国家普遍认为,远东地区的一些跨国能源项目可以整合各国关系,促进东北亚地区能源合作,但是它们都担心,让其他国家参与俄罗斯的能源开发将导致自身利益的受损或受到排斥。而俄罗斯则担心,如果让一个国家成为俄罗斯能源的垄断消费者,势必影响能源的价格。韩国则担心能源供应管道随时可能因为政治原因被朝鲜和中国切断。由于任何双边能源安排都可能影响其他国家间关系和利益,东北亚各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单纯从双边角度提出的构想不仅影响地区关系,也导致东北亚整体能源格局出现不合理化。与俄罗斯对东北亚国家实行分化瓦解的做法相反,对于中、日、韩三国来说,破解困境、实现共赢的有效办法就是加强能源合作,地区多边合作是最佳途径。创建一种透明的常设性区域合作机制是东北亚能源合作的当务之急。由于俄罗斯在资源掌控上占据主动地位,作为能源需求方的中、日、韩应该在已有区域经济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率先构建能源需求共同体,再协调立场吸引俄罗斯作为能源供应方加入。目前,东北亚地区缺乏经济、法律或体制一体化安排,地区能源合作尚未展开。除中俄外,其他国家间的油气管道建设仍是一片空白,对此,俄、韩、日先后提出了符拉迪沃斯托克—朝鲜—韩国、萨哈林岛—日本的海底管道构想。如这些管网能够付诸建设,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将成为现实。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管网的便利和约束保障,东北亚国家间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贸易关系也足以建构地区能源合作的基础。
再次,推动全面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建设和发展。这是国际关系大局的演变客观促成的结果,具有合理性与必然性。中俄天然气合作的复杂历程深刻地告诉我们,政治因素在中俄经济合作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有利于两国在经济合作中降低成本,以互信为手段保障经贸关系的高速发展。中国与俄罗斯能源产区的政府间关系对于加强中俄能源合作也很重要。一些俄罗斯联邦主体计划开展地区电力线路的建设,发展住宅、公用交通事业设施等,中国企业与俄罗斯地方当局在这些领域的密切合作,既有助于发挥自身的优势,也有助于在能源领域获得更大的机会。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能源资源丰富,但这些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只占俄罗斯已探明储量的14%和20%以上,俄罗斯剩余的未开发储量主要集中在北部季曼—伯朝拉地区和俄罗斯沿海大陆架上。从长远来看,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到亚马尔半岛和北部近海油田的开发中去,如极地、什托克曼等,还有里海俄罗斯部分的资源开发。
最后,中国可以在俄远东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辅助性作用。例如,尽管俄罗斯国有能源企业不断壮大,但是由于资金短缺以及需要减少投资风险和更新技术等,外资必不可少。俄罗斯中央预算对能源体系的投资比重在降低,能源体系无法得到改造和更新。由于技术落后,俄罗斯能源使用效率普遍不高,俄罗斯天然气工业体系中超过1/3的生产设备,半数的电力能源和石油开采设备,近60%的煤炭工业生产工具和80%左右的石油加工设施超过了计划使用期限。目前,俄罗斯能源开采领域符合国际水平的设备不超过10%~15%,大部分能源输送管道达到或者接近经营期限。由此可见,俄罗斯现有能源体系难以支撑俄罗斯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大规模更新改造。为了吸引外资,俄罗斯新资源法制定了多项措施,以吸引外国投资,包括获得勘探许可证的公司将优先获得矿产开采权;矿产开采的税收分化法规定了外资的免税期,特别是针对在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外资公司。中国在这一领域可以适当扩大参与的规模。与此不同的是,中国“软实力”在俄罗斯的扩展、消解“中国威胁论”的负面影响等则是中国应当,而且必须承担的责任。中国应在文化交流、改善国家形象等方面为中俄经贸合作创造坚实的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