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经济部长奥佐拉当天在接受该社采访时表示,在拉开放天然气市场、分拆拉天然气公司(Latvijas Gaze)后,应由拉国家负责管理天然气传输和存储设施。奥佐拉表示,理想的情况是,如果拉政府能在拉天然气公司控股,就能确保所有的天然气公司公平使用现有天然气基础设施。最低目标是投资者和业主都可以中立、公平的参与竞争,不对任何天然气供应商设置障碍。奥佐拉称,拉政府是否购买拉天然气公司股权尚不确定,但由欧洲公共资金机构出资建立的“玛格丽特”基金(Marguerite fund)对收购德国E.ON鲁尔燃气国际公司即将转让的拉天然气公司股份显示出了兴趣。
拉天然气公司负责采购、运输、存储和输送天然气,股份主要由德国E.ON鲁尔燃气国际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俄罗斯伊捷拉拉脱维亚公司持有,股份分别占47.2%、34%和16%。德国E.ON鲁尔燃气国际公司已于2014年决定退出波罗的海市场,出售其所持该地区能源企业股份。
根据欧盟2009年通过的第三个天然气指令,要求成员国天然气运输和配给过程与生产过程应分离,以避免大型能源生产企业同时控制传输网络,排挤竞争对手。拉政府计划在2017年4月3日前将拉天然气公司进行分拆。届时一家新的天然气供应商将独立于拉天然气公司,拥有独立资产和天然气供应许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