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明 摄
日前,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和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主要负责人对此表示,合理控制近海油气资源开发规模,支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推进形成“储近用远”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格局。
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将我国海洋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四类区域是基于不同海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高强度集中开发为基准划分的。
《规划》提出,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之时,形成“一带九区多点”海洋开发格局、“一带一链多点”海洋生态安全格局、以传统渔场和海水养殖区等为主体的海洋水产品保障格局、储近用远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格局。对此,相关负责指出,具体来看:
——构建“一带九区多点”海洋开发格局。以海岸带为主要载体,调整优化以辽东半岛海域、渤海湾海域、山东半岛海域、苏北海域、长江口及其两翼海域、海峡西部海域、珠江口及其两翼海域、北部湾海域、海南岛海域等九区组成的近岸海域空间布局,保障国家沿海发展战略所确定的重点城市、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实施,形成我国海洋开发战略格局。
——构建“一带一链多点”海洋生态安全格局。努力保护北起鸭绿江口,南到北仑河口,纵贯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全部海域的生态环境,形成蓝色生态屏障;以遍布全海域的海岛链和各类保护区为支撑,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以保护和修复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潟湖、入海河口、海湾、海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为主要内容,构建海洋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以传统渔场和海水养殖区等为主体的海洋水产品保障格局。以我国传统渔场、近岸养殖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基础,控制近海捕捞强度,规范发展海水养殖,构建覆盖我国管辖海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紧密结合的海洋水产品生产和供应保障格局。
——构建储近用远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格局。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和战略资源储备,合理控制近海油气资源开发规模,支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建设深远海海洋战略资源接续区,推进形成“储近用远”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