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波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以及欧委会共同签署了波兰—立陶宛天然气管道项目(Gas Interconnector Poland-Lithuania, GIPL)融资协议,将在2019年12月之前完成该天然气管道的施工建设,从而终结长久以来波罗的海地区与欧洲大陆其他国家能源市场的隔绝状态。这是欧委会在《波罗的海地区能源市场互联互通计划倡议》(BEMIP)框架下推动取得的一项地区合作成果。
欧盟能源联盟(Energy unio)战略的关键要素之一,是完善能源基础设施,补全遗漏环节,使能源流向最需要的地方,并确保每个成员国拥有至少三种能源来源。GIPL项目建设总费用为5.58亿欧元,欧盟通过“联通欧洲基金”(Connecting Europe Facility, CEF)已在2014年拨付3.05亿欧元给GIPL,这是欧盟对此类项目有史以来最大的投资。CEF在2014—2020期间将提供总额达53.5亿欧元的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其中少部分资金将用于撬动私营部门投资能源基础设施,而大部分资金则用于支持商业上不可行的项目,如GIPL项目。
GIPL天然气管道直径为70厘米,总长度为534公里(357公里在波兰境内,177公里在立陶宛境内),建成后的初始输气规模为波兰至立陶宛每年24亿立方米、立陶宛至波兰每年10亿立方米。考虑到芬兰和爱沙尼亚之间的输气管道正在建设,GIPL不仅可惠及波罗的海三国,还可打通与芬兰之间的输气渠道。
欧委会主席容克称,GIPL协议终结了波罗的海三国在能源领域长期依赖单一供应来源的历史,对能源供应安全、能源来源多样化意义重大;欧委会将能源联盟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对GIPL投入3亿欧元符合该战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