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青岛市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市、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下,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在稳增长、调结构方面运用价格政策持续发力,在强化价格监管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严格执法,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惠民利民方面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6项工作目标、1项奋斗目标均按计划完成。下面,分四个方面报告工作:
一、201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价格改革全面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
今年不失时机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统筹兼顾,做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市内三区已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平稳实施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市内三区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已完成听证等行政程序,制定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工作进展顺利。总体上看,经过一年来坚持不懈、驰而不息、奋发拼搏,青岛市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供水价格改革平稳出台。精心设计水价改革方案,提出了水价改革“双目标”,即按照国家、省要求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当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的同时,适当调整青岛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建立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制定符合青岛市实际的居民阶梯水量、阶梯水价,并简化用水分类,将六类简化为三类,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青岛市市内三区供水价格改革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社会反应平稳,青西新区供水价格改革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年底前推出市内三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符合青岛市实际的居民阶梯气量、阶梯价格,并将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与完善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有机结合,使燃气价格更加灵敏反映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化,做到对应联动、同向运行,建立全面反映天然气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11月9日公开举行了居民气价改革听证会,认真吸纳社会各方合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近期将上报市政府决策。三是平稳实施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按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2012年版)》要求,分三批出台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政策,共计5507项,并配套完善了医疗机构控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使青岛市率先成为全国成功出台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城市。制定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村卫生室基本诊疗服务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政策保障。青岛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及市领导充分肯定。四是制定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工作进展顺利。借鉴国内同类城市的经验做法,与第三方机构共同做好轨道交通票制票价调研论证,采取网络问政、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确保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省放开药品等48项价格政策,青岛市放开旧机动车交易服务收费、海上旅游和轮渡票价等3项价格,赋予青岛高新区6项价格管理权限,取消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手续,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坚持底线思维,稳定物价惠及民生
坚持把稳定物价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明显低于年度价格调控目标。1-10月份,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涨幅较去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涨幅为2010年以来同期最低,位列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26位(涨幅由高到低),预计全年涨幅为1.5%以内。连续20年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搞好价格监测预警,坚持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每旬价格监测数据直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一周物价动态”已成为媒体固定内容。实施能源、房地产等10项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上报价格监测报告90期、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调查报告104篇,通过民生商品价格发布平台发布蔬菜、粮油肉蛋奶、水产品等价格信息797期。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已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985万余元、66.3万余人次受益。先后召开供水、管道天然气、轨道交通等3个价格听证会,公开价格听证信息,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切实吸纳合理意见,及时公布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采纳情况说明。连续8年向社会公示市区居民集中供热成本。完善多项惠民价格政策,让群众对价格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在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中,将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纳入居民综合水价,不再单独向居民收取;制定并落实对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政策,年可减轻水费支出259万元。在居民气价改革过程中,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年可减轻气费支出232万元。从严核定了1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和4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核准了有轨电车等20条公交线路票价,再次调整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车主实际支出费用进一步降低,调整了青岛市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有力促进了民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运用价格杠杆促发展,保持定力调结构
着力建立差别化、动态化的价格调整机制,认真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和完善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高度重视解决青岛市电价过高问题,通过多方协调努力,今年我省出台的降低销售电价政策中,青岛市工商业销售电价在全省降幅最大,年可减轻全市工商业电费支出约6亿元,青岛与省内其他价区的价差进一步缩小。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给予青岛市地铁3号线运营电价优惠政策,年可节省基本电费支出1751万元。青岛市3家企业光伏、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获批。对青岛市非居民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落后产能企业执行惩罚性水价政策,实施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节能减排。出台青岛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平稳实施非居民用增量气与存量气价格并轨。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调整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四)组织实施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减负治乱工作力度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取消、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对小微企业减免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继续执行青岛市减免、暂停、后置征收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据统计,自2012年至今执行的各项降费政策,每年共为企业减负6.73亿元。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取消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8项电子口岸服务经营服务收费项目,降低5项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强制垄断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逐项梳理,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分类提出了清理规范意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方式改革,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发放和年审手续,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同步建立了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管。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公布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范、餐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规范性文件,价格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五)强化价格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围绕群众举报投诉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游览参观点、零售药店、驾培服务、停车服务、物业服务等价格热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政府部署,制定消费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采取集中检查、提醒告诫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2358热线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成立应急检查小组随时出动应急检查,价格检查人员坚持有求必应、有诉必查,确保在第一时间化解价格矛盾纠纷。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以举报为线索,在处理群众举报的基础上,对餐饮、宾馆、饭店、停车场等行业进行了巡查,共检查经营单位742家,通过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责令整改等形式,规范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其中对82家标价不规范的经营者已责令整改。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价格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着力规范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查处了3起网络购物价格举报案件。开展涉企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已检查经营单位30家,依法立案查处了港口、医疗、银行等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价格诚信平台,制定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健全价格信用信息档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全面推行网格化价格监管工作,落实价格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有力维护了世界休体大会等节庆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截至今年11月底,查处涉案金额1468.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15.46万元,罚款553.39万元,受理价格投诉咨询9454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保持在100%。
(六)拓宽价格公共服务领域,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着力做好涉纪、涉案、涉税、服务政府价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4136件,鉴证总额42.37亿元。其中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标的由房产、土地等有形资产,延伸到股权等无形资产,共办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26件,认定金额8.22亿元。积极开展价格鉴证援助工作,编制了青岛橡胶价格指数,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开展了城市供水、管道天然气、轨道交通、部分游览参观点等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出具价格成本监审报告9个。参与“行风在线”、“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等活动13次,解答价格咨询和投诉479个;通过新闻发布会、“青岛物价”政务微博等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20余条,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
二、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20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与21户困难群众结成长期帮扶对子,自愿捐款1万余元,定期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赠送生活用品。我局对帮扶村制定并落实帮扶规划,投资20余万元为帮扶村修筑水泥路。加强我局与社区居民的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我局与李沧区沧口街道永定路社区结对共建,组织为社区居民价格政策咨询、环境卫生清扫、医疗义诊等公益活动,累计服务群众900余人次,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拓宽了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渠道。定期走访联系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单位48人次,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7件,建议提案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复,与代表、委员见面率、满意率达100%。
三、2014年度市民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及采纳吸收情况
在2014年度“三民”活动中,我局共收到市民代表意见建议12条,涉及价格调控、价格改革、物业服务及停车场收费等民生价格和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已全部按期办结。我局认真吸纳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今年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再次调整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为期半年的热点价格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均为吸纳市民意见建议的具体体现。此外,还就广大市民关心的供热价格、轨道交通票制票价政策等价格热点问题主动开展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青岛市价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市场价格秩序监管的形势与监管力量、监管手段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价格监管的“盲区”仍客观存在,放管结合尤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不多;目前推进价格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协同推进、综合施策、统筹兼顾。这些问题需要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关键一年。市物价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价格行政执法,强化价格公共服务,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