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山东省平邑县物价局下发文件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平邑县区域内的居民生活用管道供应天然气将实行阶梯气价制度。
按照规定程序,平邑县物价局对区域内的居民生活用管道供应天然气进行了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经审价委员会审定并报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批准,在平邑县区域内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
居民用户每月用气量划分为三档,气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0立方米及以下,气价在现行的每立方2.5元的标准上下调0.5元,执行每立方米2.00元;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0-80立方米(不含20)之间的,执行每立方米2.40元;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为80立方米(不含80)以上部分,执行每立方米3.00元。
平邑县此次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既确保了居民基本用气需求,降低了居民的生活成本,同时又能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响应了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可谓一举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