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俄罗斯天然气行业概述
(一)俄罗斯与全球天然气市场
俄罗斯天然气行业规模巨大,从苏联时代继承下来的工业体系得到了完整的保留,但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却相对停滞。与石油工业不同,俄罗斯的天然气工业在开采方面更为集中(90%的天然气开采来自西西伯利亚盆地),消费更分散且与民生紧密相关。由于天然气的物理属性和俄罗斯国土面积辽阔等客观原因,需要建设长输管道以保障供应。整个天然气产业链条,从开采、运输、配送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联系非常紧密,使俄罗斯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更为困难。
根据BP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俄罗斯是全球第二大天然气储量国(32.6万亿立方米,占全球17.4%,仅次于伊朗)。2014年,俄罗斯是全球第二大天然气开采国,共开采5787亿立方米,占全球16.7%,仅次于美国。同时,俄罗斯是全球第一大天然气出口国:2014年出口管道气1874亿立方米,占全球管道气出口总额的28.3%,出口液化天然气(LNG)145亿立方米,占全球LNG出口总额的4.35%。
2014年是俄罗斯天然气工业极为不顺利的一年,当年俄罗斯天然气开采量同比下降了4.3%,而管道天然气出口下降了11.8%。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全球管道天然气贸易下降了6.2%,LNG贸易则增长了2.4%,LNG贸易在全球天然气贸易中的比例提高至33.4%。显然,对于以管道天然气出口为主的俄罗斯而言,需要加快应对LNG在全球天然气贸易中比例快速增长的现实。
(二)俄罗斯的天然气工业体系
俄罗斯的天然气工业是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西西伯利亚大型气田群的开发而发展起来的。从那时起,天然气在俄罗斯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加强。目前,天然气在俄罗斯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已经达到54%,在发电、工业、居民生活和交通运输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石油在俄罗斯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为22%,煤炭为12%。
根据俄罗斯能源部的数据,2014年俄罗斯共开采天然气6421亿立方米(包括克里米亚联邦区,统计数据中包括天然气(5781亿立方米)和石油伴生气(640亿立方米)),比2013年减少了261亿立方米(-3.9%)。开采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乌克兰危机背景下,欧洲国家和乌克兰大幅降低了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采购量,同时,俄罗斯国内的天然气消费量因经济不景气也有所减少。
截至2015年1月1日,俄罗斯共有天然气开采企业266个,其中16个属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Gazprom,简称俄气),91个属于综合一体化石油公司,2个属于诺瓦泰克公司(NOVATEK),154个是独立天然气开采企业,以及3个产品分成合同(PSC)项目的作业者。
俄气是俄罗斯最大的天然气开采商,同时也是俄罗斯统一天然气供应系统(ЕСГ),即全俄天然气管网的所有者。其他天然气开采商并不拥有干线管道,其天然气运输需要接入俄气的管网,这些企业也被称为独立天然气开采商。
按照公司分类,2014年俄气共开采了4321亿立方米天然气,占全俄开采总量的67.3%(比2013年低4个百分点),综合一体化石油公司占12.7%(增加1.3个百分点),诺瓦泰克公司占8.4%(增0.4个百分点),其他独立天然气公司7.3%(增2.1个百分点),产品分成合同作业者占4.3%(增0.2个百分点)。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绝对开采量,2014年诺瓦泰克公司,各石油公司和PSC作业者的开采量都有所增长。其中,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因2013年收购秋明BP公司,其天然气开采量得到了大幅增长,而天然气工业公司则减少了442亿立方米(比2013年减少9.3%)。
俄罗斯的天然气供应,分为国内消费和出口两大部分。除本国国内开采的天然气之外,俄罗斯还从部分中亚国家和外高加索地区(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阿塞拜疆)采购天然气并转口销售。2014年,俄罗斯天然气供应总量为6624亿立方米(包括264亿中亚和阿塞拜疆天然气),同比减少了4.1%。其中,国内天然气供应量减少23亿立方米,为4546亿立方米。
按照用途分类,俄罗斯天然气主要用于发电、供热、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和交通运输燃料等。
2014年俄罗斯天然气出口总量为2078亿立方米(包括转口的中亚气和阿塞拜疆气),同比减少了262亿立方米(-11.2%)。俄罗斯管道天然气出口的主要对象是欧洲国家和独联体国家,2014年对独联体以外国家的出口(包括LNG)同比减少了155亿立方米(-8.5%),对西欧国家的天然气供应量减少了151亿立方米(-9.3%),对独联体国家的天然气供应量减少了106亿立方米(比2013年减少20.4%),为415亿立方米。对乌克兰的供应量减少是出口减少的决定性因素,2014年对乌克兰的供应量减少了114亿立方米(-44.1%)。俄罗斯目前唯一在产的LNG项目萨哈林2号(产能大约为每年1000万吨)主要向日本等亚太国家出口,LNG出口占俄罗斯天然气出口总量的大约7%。
根据2006年7月批准的《俄罗斯联邦天然气出口法》,俄气是俄罗斯唯一的天然气出口商,对俄罗斯天然气出口享有垄断权,其他独立天然气开采商无权出口天然气。2013年底,俄罗斯允许俄罗斯石油公司和诺瓦泰克公司出口LNG,但实际上这两家公司的LNG项目尚未投产。因此,目前俄气仍是俄罗斯唯一出口管道天然气和LNG的企业。
二、俄罗斯天然气市场管理体制的改革
俄罗斯天然气行业规模巨大,从苏联时代继承下来的工业体系得到了完整的保留,但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却相对停滞。与石油工业不同,俄罗斯的天然气工业在开采方面更为集中(90%的天然气开采来自西西伯利亚盆地),消费更分散且与民生紧密相关。由于天然气的物理属性和俄罗斯国土面积辽阔等客观原因,需要建设长输管道以保障供应。整个天然气产业链条,从开采、运输、配送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联系非常紧密,使俄罗斯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更为困难。传统上认为,俄罗斯天然气市场是垄断性的——天然气工业公司在某种意义上是俄罗斯天然气工业的代名词。该公司的前身为苏联天然气工业部,于1988年由时任部长的切尔诺梅尔金改组为国家天然气康采恩。由于俄气在俄罗斯国民经济和预算保障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后来切尔诺梅尔金作为俄罗斯总理的政治庇护, 俄气不仅在九十年代多次避免了直接的市场化改革——正如石油行业所经历的那样,放开价格管制和剥离管网——反而还因俄罗斯当局希望避免俄罗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价格竞争而获得了出口垄断权。
但是,在目前国际能源市场出现重大变革,包括“页岩气革命”和油价大幅下跌的背景下,俄罗斯天然气行业的整个体系也正在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
一方面,独立开采商在开采总量中的比例已经提高到了30%以上;在国内市场供应方面,独立开采商大约占40%,俄气略高于60%。俄罗斯反垄断局副局长戈洛莫尔金(Анатолий Голомолзин)认为,目前俄罗斯国内天然气市场已经不存在垄断供应商。独立开采商份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受政府管制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以及因严格管理石油伴生气排放而导致石油公司的伴生气生产量迅速增长,这都加强了与俄气的竞争。
而另一方面,俄罗斯天然气行业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在天然气定价、管道运输及管输费定价、出口权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非市场性管理体制,导致行业发展不平衡,政府和天然气企业、天然气企业之间对立严重。因此,现有的天然气行业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发展障碍,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以实现提高开采量、国内消费量和出口量,保障天然气资源开发的经济合理性,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在巩固外部市场地位的同时尽可能地增加税收等目标。
(一)天然气定价
俄罗斯的天然气政府定价,是计划经济时代保留下来的。尽管俄罗斯的市场化改革放开了大多数商品价格,但作为重要的民生商品,天然气价格仍长期受到政府管控。
[pagebreak]从90年代开始,在俄罗斯逐步放开商品价格管制的过程中,对于天然气定价形成了两个基本原则,并在这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了现行的天然气定价体系。
第一个原则是放开批发价格,同时保留管输费用的政府调控。即政府不再调控天然气作为商品的价格,而只将天然气管网作为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政府管控。第二个原则是在2007年天然气定价体系改革时提出的等收益率原则,其目标是使俄罗斯的天然气供应商,在国内销售和对外出口方面获得相同的收益率,即在剔除管输费用和出口关税后,俄罗斯国内天然气价格与欧洲市场相同。
实际上,这两个原则的核心目的是一样的,即实现俄罗斯国内天然气的市场定价,为天然气供应商在国内销售和出口方面创造同等的条件,使天然气能够与其他替代性燃料进行合理竞争。
为实现这两个原则,俄罗斯政府采取了逐步提高俄气天然气价格、同时对独立天然气开采商的定价不进行管制的双轨制方式。俄罗斯联邦物价局针对俄气的天然气批发价格,设置最高和最低调控价格,最低价格由专门的价格公式确定,最高价格为最低价格上浮10%。同时,政府按年度以每年10%-15%的幅度提高天然气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过去10年,特别是在2007-2011年,俄罗斯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的价格是2005年的3.2倍,达到每千立方米4616卢布。但即使俄罗斯天然气价格按照政府调控的方式逐步上涨,至今也未达到此前制定的目标,即使扣除境外管输费,俄罗斯国内天然气价格仍大幅低于欧洲市场价格。
然而,按照俄罗斯经济发展部、俄罗斯科学院能源所等机构在2013-2014年所做的研究,认为继续按照此前的幅度提高俄罗斯国内天然气价格,将使俄罗斯工业面临很大的风险——为实现天然气国内国外价格收益率一致,国内天然气还需要每年提价15%左右,但这将导致电力和其他工业用户的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俄罗斯经济的竞争力。同时,居民用气价格的上涨也推高了俄罗斯的通货膨胀率,受到普通民众的抱怨。
为了实现天然气的市场化定价,俄罗斯较早就开始尝试通过交易所交易来确定天然气的市场价格,最终实现非管制型的市场。2006-2008年,为了积累交易所交易的经验,按照俄罗斯政府的要求,在天然气工业公司的子公司地区间燃气公司(Gazprom Mezhregiongaz,该公司主要负责俄气的国内天然气销售)的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自由市场价格的交易试验,但交易量很小,每年仅数十亿立方米。
2014年10月,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俄罗斯中央银行、能源部、圣彼得堡国际商品交易所、俄气等,联合启动了天然气的交易所交易(2014年10月)。交易每月进行一次,计划每年交易350亿立方米。但是,交易所交易仍面临交易量过低的问题(交易所启动的前10个月交易量仅为40亿立方米)。其原因在于交易主体过少,管道气占绝对多数的俄罗斯国内天然气市场,还是以长期合同为主,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的现货交易,交易价格也只能作为参考。
(二)管道运输及管输费定价
俄罗斯法律规定,天然气工业公司是俄罗斯天然气基础设施,包括干线天然气管道和地下气库的所有者和运营商。在俄气主导俄罗斯国内天然气供应的条件下,管道运输和运费的问题并不显著。但在独立天然气开采商份额提高后,其公平接入干线天然气管道,并设置合理的管输费用和地下气库使用费用的问题,便凸显出来了,成为俄罗斯国内天然气市场治理机制中的另一个矛盾。
天然气管道属于自然垄断性质,由俄罗斯政府加以调控。这里存在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确定管输费用和独立开采商如何接入干线管道。目前,俄罗斯的天然气管输费用由联邦物价局确定,但物价局能够确定的只是独立天然气开采商向俄气缴纳的管输费用,俄气集团内部的企业管输费用并不受政府调控。按照俄罗斯国内天然气的平均价格构成,天然气管输费大约占天然气价格的三分之一。2006年以来,针对独立开采商的天然气管输费用出现了大幅上涨,但上涨幅度略低于天然气价格的上涨水平。
俄气内部企业不受管输费政府定价的限制,且俄气并不公布其内部管输费用的数据,导致独立开采商指责管输费用的成本和利润不透明,独立天然气公司认为,俄气内部平均管输费,明显低于外部公司所缴纳的费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方向的管输费都存在这一趋势)。
目前,俄气在建设和运营干线天然气管道及地下气库方面拥有垄断权。随着独立开采商份额的增长,按照非歧视性条件接入干线天然气管道和利用地下气库服务的问题日渐突出。
一方面,俄气和独立公司在分配管输能力方面并不均衡,俄气首先要保障自己开采的天然气能够优先进入管道,而独立开采商只有在运力出现富余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考虑。
另一方面,地下气库是统一天然气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天然气调峰方面不可或缺。目前,独立开采商使用地下气库,需要同俄气在协商储气量、服务价格和储气时间等诸多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同样,俄气仍需要首先考虑其集团内部的调峰情况,并给予子公司相对较低的服务价格。接入气库的问题,同样导致独立开采商供气受限。由于地下气库投资成本高,而独立开采商所需要的容量相对较小,建设气库在经济上并不合理,因此,即使允许独立开采商自行建设地下气库,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出口垄断权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从2006年起,拥有了俄罗斯天然气出口的垄断权。按照官方的思想是在避免价格竞争的条件下,垄断资源和管道,管控价格,集中力量建设新的出口通道,以天然气为工具实现对外政策。因此,俄罗斯天然气的出口垄断,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外交问题。
2006年之前,从俄罗斯境内对外的天然气出口,除了俄气对独联体国家和欧洲的出口之外,还有土库曼斯坦,以及一些独立天然气开采商,如伊捷拉公司等对乌克兰和其他独联体国家的出口。俄气在这些出口交易中仅承担提供过境运输服务的义务。这些出口尽管从数量上看相对较少,但对俄罗斯而言,有两个负面的作用:
首先是降低了出口的利润。土库曼斯坦、独立开采商等的出口价格同俄气相比较低,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挤压了俄气的出口空间和议价能力。
其次,土库曼斯坦和乌克兰直接交易,俄罗斯仅作为过境国,降低了俄罗斯对上下游两个国家的控制力。因此,随着天然气管道运输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俄罗斯开始收紧上下两个阀门。俄气于2003年同土库曼斯坦签订了为期25年的天然气长期购销协议,几乎买断了土库曼斯坦对外出口的天然气,俄罗斯再以供应商的角色同乌克兰签订供气合同。这不仅改变了俄罗斯与土、乌两国的天然气供应模式,也开启了俄罗斯与这两国进行“天然气战争”的大门。
独立天然气开采商在俄罗斯地位的加强,使天然气出口变得更为复杂,并导致其成为一个重要的国内政治问题。目前俄罗斯只有一个在产的LNG项目,由于全球LNG供应量和贸易量的激增,诺瓦泰克和俄罗斯石油公司,都在积极筹备和建设LNG项目。但天然气出口权的垄断,阻碍了LNG产业的发展——在俄气垄断出口的条件下,独立开采商需要同俄气签订代理出口协议。但这种协议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金融机构需要的是真实的出口合同。
最终,打破俄罗斯天然气出口垄断权从LNG出口上开始。在诺瓦泰克和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强大压力下,2013年11月30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放开LNG出口权的法律。根据次日生效的该法律,俄罗斯石油公司和独立天然气生产商诺瓦泰克公司,获得了LNG的出口权。但是,俄气仍垄断着管道天然气的出口权,这是其他两家公司希望在下一步能够获得的。
(四)改革方案及其博弈
俄罗斯能源部正在制定《2030年前俄罗斯天然气行业发展构想》(简称《构想》)的文件,并计划于2016年1月出台该文件。2015年7月,能源部工作组对该文件的制定召开了会议,并开始就《构想》的初稿进行意见征集。意见征集工作将在2015年10月结束,并在10月下旬的总统直属能源战略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讨论。
俄罗斯能源部暂时没有披露《构想》草案的内容,但据俄罗斯媒体报道,由天然气工业公司下属规划院起草的这一文件受到了业内的批评。俄罗斯石油公司有针对性地向能源部提交了自己制定的《国内天然气市场发展构想》。按照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建议,国内天然气市场必须进行改革,改革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2015-2018年,俄罗斯石油公司要求天然气出口和国内的管输费分别计价,启动天然气交易所的交易定价;独立开采商通过竞标的方式,公平接入干线管道和地下气库,公开管输成本等信息;取消天然气和LNG的出口垄断权,独立开采商获得对欧洲供应天然气的部分配额,与俄气出口公司签署代理合同。
第二步:2019-2021年,放开国内天然气价格;允许独立开采商直接从天然气出口业务中获得收入。独立开采商出售给俄气的出口天然气,采用净回值法(出口价减去境外管输费),或者对不同的出口供应商实行配额制,由其直接出口。
第三步:2023-2026年,将俄气分拆为运输公司和开采公司两部分。天然气管道和地下气库等基础设施,应该属于单独的公司。为此,俄气应该先成立持有天然气管道和地下气库的子公司,等待时机成熟后将其剥离为独立公司。
在放开LNG出口权的问题上,俄油建议取消现有LNG出口权必须是大陆架项目的限制,因为该公司的伯朝拉LNG项目位于陆上,目前法律禁止其出口LNG。
俄罗斯石油公司强调,天然气市场改革的目的,是在考虑俄罗斯在全球天然气市场地位的情况下,为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该公司表示,改革可以提高俄罗斯天然气的开采量和出口量,政府将获得额外的财政收入:根据俄罗斯能源部和财政部的测算,每年可多开采至少500亿立方米天然气,向联邦预算多缴税3250亿卢布(2015年价格,相当于每千立方米缴纳6500卢布的开采税、关税和资产税)。
但是,俄罗斯石油公司提出的方案遭到了俄气的强烈反对。俄气认为,如果俄罗斯企业在国外市场上进行价格竞争,将使欧洲和亚洲的天然气价格下跌,这最终将导致俄罗斯预算收入下降。此外,俄气还表示,如果取消俄气的出口垄断权,独立开采商也必须承担俄罗斯地区燃气化的义务,比如远东地区的燃气化工作。总而言之,俄气认为,俄油提出的天然气行业改革建议不会提高能源安全,不会带来政府收入的提高。
(五)改革的前景及其评价
俄罗斯天然气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在于其国内天然气需求停滞不前、开采商之间对收益和责任的分担不匹配,以及政府对天然气行业管理的不合理。
俄罗斯国内天然气消费停滞,有两个原因:价格和基础设施。
俄罗斯国内天然气价格的大幅上涨,抑制了消费需求,一方面导致天然气与其他燃料相比竞争力降低,另一方面也迫使用户提高天然气的利用效率。
另外,俄罗斯国内天然气供应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俄罗斯的统一天然气工业系统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而且大多是在苏联时期建设的老旧管道;东部地区的管网还处在建设的初期。
建立市场经济是俄罗斯经济改革的目标。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天然气作为商品,放开其价格是必然的趋势。当然,作为涉及民生的战略性资源,这一过程也将是长期的和逐步进行的。
[pagebreak]显然,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如果俄罗斯仍坚持国家严格控制价格,将导致天然气无法实现其商品属性,也就无法在经济合理和资源有效配置的条件下得到勘探开发和销售,最终使俄罗斯政府无法从天然气开发和出口中获得增量的收入,俄罗斯也将在“天然气黄金时代”失去占领新市场的机会。因此,必须评估放开价格管制、调整管输机制和出口权等不同方案,对俄罗斯国家预算、行业发展和消费者接受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实施合理的国内天然气市场改革方案。
简而言之,发展俄罗斯国内天然气市场,应该在取消针对俄气的国家限价的情况下,同时调整管输费和独立天然气开采商接入管道的方式,使独立开采商在积极发展自身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俄气则能够在平等的市场条件下吸引客户,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放开天然气价格、取消天然气出口的垄断权,通过建立市场定价机制和加强竞争来刺激天然气需求和发展经济。
三、俄罗斯对外天然气合作战略的转型
俄罗斯的对外天然气合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总的来说,其目的主要有两个:获得贸易收入和维系政治—经济关系。但随着美国“页岩气革命”的兴起、欧洲经济形势和能源政策的变化,以及亚太地区天然气需求的迅速增长,全球天然气市场出现了变化,这影响着俄罗斯对天然气工具的使用。
首先,美国天然气的自给,导致原本把目标市场定位于美国的LNG开始寻找新的市场,这不仅挤压了俄罗斯天然气在欧洲的份额,也使LNG在全球天然气贸易中的份额大幅提高,以管道气为主的俄罗斯天然气的市场份额逐步下滑。
其次,俄罗斯传统上采用的“照付不议”的长期合同模式受到了现货市场的挑战,欧洲用户迫使俄气调整定价方式。
第三,对亚太市场增长和LNG热潮的反应迟钝,失去了开拓新市场的最佳时机。
最后,乌克兰危机使俄乌“天然气战争”以最惨烈的方式爆发,并最终导致乌克兰放弃采购俄罗斯天然气。
因此,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俄罗斯必须调整其对外天然气合作战略,但其最终的目的仍只有两个:通过保持在全球天然气市场上的份额来获得应有的收益;通过维护已有的和建立新的对外天然气合作,来调整和促进政治经济关系。
(一)资源战略
尽管俄罗斯拥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但并未忽视境外资源对俄罗斯天然气出口形成的补充或竞争作用。在俄罗斯的对外天然气合作中,中亚天然气曾扮演过重要的角色。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曾长期垄断土、乌、哈三国的天然气出口通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建设的中亚-中央天然气管道。
2000年以后,随着欧洲天然气需求量的迅速增长和国际油价的上涨,俄罗斯迫切需要用中亚天然气来弥补自身天然气供应的不足。由于管道的垄断,俄罗斯以较低的价格从中亚三国采购天然气,并以较高的价格出口给乌克兰等前苏联国家,从中获利。
为了摆脱这种局面,中亚三国采取同俄罗斯协商修改定价和建设替代性天然气出口管道两项措施,提高与俄罗斯进行天然气合作的话语权。同时,俄罗斯也在提高本国的天然气开采能力。在2008-2009年经济危机期间,欧洲天然气需求量减少,而俄罗斯天然气开采量出现了过剩。同时,由于中亚天然气开始采取市场定价的方式,俄罗斯难以从转口贸易中获得高额利润。过去几年,俄罗斯从中亚三国采购天然气的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目前约为每年300亿立方米左右,远低于2007-2008年超过600亿立方米的水平。
尽管俄罗斯减少了同中亚国家的天然气贸易量,但并未放弃对中亚天然气资源开发的参与。目前,俄气与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有多个天然气开发项目。卢克石油公司作为乌兹别克斯坦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主导开发的坎德姆、哈乌扎克等气田即将投产,将成为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增产的重要资源基地。
(二)管道战略
俄罗斯天然气出口主要依靠管道。对于横跨欧亚大陆、能够直接通过陆路连接主要天然气用户的俄罗斯而言,管道运输不仅技术上安全、价格低廉,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天然气管道支撑其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战略,这对于以资源为核心竞争力的俄罗斯来说,是重要的战略性工具。
苏联的解体,使俄罗斯失去了位于其他前苏联国家境内的天然气管道,但俄罗斯从未放弃获取对这些管道的控制权和所有权。通过并购和新建等方式,目前俄罗斯在境外拥有多条天然气管道,大大扩充了自己的天然气势力版图。同时,它也在建设新的天然气出口通道,努力提高天然气出口的能力。
1.控制前苏联境内管网
在前苏联境内,俄罗斯已经通过合资或全资收购的方式,控制了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的天然气管网。除吉尔吉斯斯坦外,其他三国的天然气供应主要依赖俄罗斯。
[pagebreak]吉尔吉斯斯坦的情况稍有些特殊。2014年4月,俄气以一美元的价格,全资收购了吉尔吉斯天然气公司(已更名为俄气吉尔吉斯斯坦公司),同时保证在五年内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至少200亿卢布。此外,俄气还将承担吉尔吉斯天然气公司4000万美元的债务。这样,吉尔吉斯天然气公司所拥有的所有天然气管道、配气站、地下气库、土地和其他资产、权利和利益,都将转让给俄气,而俄气将保障吉尔吉斯斯坦的天然气供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发展。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上台后,其主政下的吉尔吉斯斯坦采取了与俄罗斯一体化的政策。除了以1美元的价格向俄气出售吉尔吉斯天然气公司外,该国还积极加入俄罗斯主导的关税同盟和欧亚经济联盟,关闭了美军在吉尔吉斯斯坦的玛纳斯空军基地。显然,俄罗斯收购并改造吉尔吉斯斯坦天然气管网,与将吉尔吉斯斯坦纳入俄罗斯的政策轨道是分不开的。这一工作在经济上是没有收益的(吉国天然气采购量少且价格很低),但天然气扮演了承担了俄吉两国政治经济纽带的使命。
2.绕过乌克兰直通欧洲
经乌克兰的干线天然气管道,是俄罗斯对欧洲供气的主要通道。其高峰时占俄罗斯对欧供气量的90%以上。在经白俄罗斯、波兰的亚马尔—欧洲管道建成后,过境乌克兰的供应量也保持在70-80%的水平。正是因为近乎垄断的过境国身份,使乌克兰能与俄罗斯在天然气问题上进行多次较量。
2011年底,俄罗斯第一条不经过过境国直通欧洲的天然气管道——“北溪”天然气管道(North Stream)建成通气。该管道经波罗的海连接俄罗斯的维堡和德国的格赖夫斯瓦尔德,年输气能力为550亿立方米。北溪管道的建成,降低了乌克兰管道在俄罗斯对欧输气中的地位。2013年底,在乌克兰危机爆发及之后引起的一系列事件的背景下,俄罗斯政府彻底放弃经乌克兰管道向欧洲输气的政策,为此,俄罗斯将努力方向转向经黑海的“南溪”天然气管道(South Stream)。
南溪管道计划经黑海通往保加利亚,之后修建一条支线通往巴尔干,另一条支线通往奥地利。管道设计运输能力为每年630亿立方米。从俄罗斯的角度看,南溪管道将成为天然气过境乌克兰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该管道能够绕过乌克兰,直达东南欧地区。
俄罗斯为建设南溪管道,进行了长期艰苦的谈判工作。该管道需要经黑海海底,为此俄罗斯必须获得土耳其的许可。陆地部分,俄罗斯分别同过境各国(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匈牙利、奥地利等)成立了合资管道公司,负责各段的建设和运营。但这种模式与欧盟第三次能源改革的一揽子文件相抵触——该法律规定天然气供应和运输分离,欧盟始终拒绝给予南溪管道免受该法律管辖的特殊地位。
保加利亚是南溪管道黑海西岸的第一站。在乌克兰危机的背景下,保加利亚受到美国和欧盟的压力,拒绝批准南溪管道在其境内的建设,导致俄罗斯陷入两难的局面——所有为在黑海海底铺设管道的准备工作都已完成,管材已经生产完毕并部分运到了建设工地,铺管船也已经就绪。此外,为了建设南溪管道,必须扩大俄罗斯境内的天然气运输系统,这项工作预计耗资1万亿卢布,目前已经支出了4000亿卢布。此外,俄气公司已经为海底管道项目花费了50亿欧元。
2014年底,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停止建设“南溪”管道,决定将该管道改向通往土耳其。俄气总裁米勒表示,将在扩建向土耳其供气的蓝流天然气管道(Blue Stream)的同时,建设与其平行的新管道,到土耳其黑海沿岸后,再建设经土耳其到希腊边境的陆上管道。这条新的管道被俄方称为“土耳其流”(Turkish Stream)。
根据计划,土耳其将从未来的新管道获得140亿立方米天然气(以代替目前经乌克兰的供应量),此外还有大约500亿立方米将输送到土耳其和希腊边境,并在那里建设接气点。这样,新的管道方案将可以彻底放弃经乌克兰对土耳其、希腊和保加利亚的天然气供应。俄罗斯对斯洛伐克、奥地利和匈牙利的天然气供应,将利用北溪管道(Nord Stream)。这样,即使塞尔维亚,以及西巴尔干的小国,还有俄气的第三大市场——意大利仍将依赖乌克兰的管道系统,但其输送量也将大大减少。
俄罗斯放弃南溪管道并将其改道,为土耳其成为能源供应中心(枢纽)带来了重大机遇。一方面,能源短缺的土耳其希望平衡从各个渠道获得的天然气,包括进口来自阿塞拜疆的管道气和来自伊朗的LNG;另一方面,土耳其正努力成为连接欧亚地区的能源过境国——目前多条油气管道经过土耳其,包括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石油管道、南高加索天然气管道,正在规划并即将建设的跨安纳托利亚天然气管道(TANAP)等。而“土耳其流”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该国在能源过境运输中的地位。实际上,土耳其已经在同俄罗斯的天然气谈判中显示出了其博弈能力——土耳其要求俄罗斯将天然气价格降低15%,而俄方起初仅同意降价6%,之后妥协到10.25%。
俄罗斯希望将对土耳其天然气降价,与签署“土耳其流”管道建设合同绑定,而土耳其坚持认为这是两个问题,应该分开谈判。至今,双方仍未在天然气价格方面达成一致。而在管道建设方面,土耳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和欧美的压力,不同意俄气建设总输气能力630亿立方米的四条支线(其中一条供应土耳其,三条供应欧洲)。俄气总裁米勒在2015年10月份的圣彼得堡国际天然气论坛上表示,俄气准备经土耳其建设320亿立方米的管输能力,这意味着“土耳其流”管道的输气能力可能减少一半。
在“土耳其流”建设受阻的情况下,俄罗斯开始谋划建设与北溪管道平行的“北溪-2”管道。该管道同样设计运输能力为550亿立方米,从俄罗斯经波罗的海直抵德国。2015年9月,俄气在东方经济论坛上签署了“北溪-2”建设协议。其合作伙伴包括德国意昂(E.on)和温特斯豪(Wintershall)、奥地利石油天然气集团(OMV)、英荷壳牌(Shell)、法国能源(Engie)等欧洲天然气巨头。如果这条管道正常建成,将使德国成为俄罗斯天然气在欧洲的主要供应枢纽。
如果计划中的“土耳其流”和“北溪-2”管道能够得以实施,将完全能够弥补俄罗斯目前经乌克兰的管输量。俄方已经明确表示,在2019年现有的俄乌天然气管输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三)市场战略
1.灵活应对欧盟市场规则
尽管俄罗斯与欧盟的天然气关系受到国际地缘政治形势的影响,但根本上还是经济和市场的问题。传统上,俄气以“照付不议”的供气模式,与欧盟各成员国分别签署长期合同,同时俄气还持有欧洲境内的部分天然气管道。这违背了欧盟一直以来进行的天然气市场改革所形成的基本原则。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俄气发起反垄断调查。欧盟委员会的主要理由有三点:俄气阻止欧盟成员国自由买卖天然气,阻碍天然气供应来源的多元化,以及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方式不公正。
欧盟在过去近十年里进行了天然气改革,其目标是建立高度竞争的区域性一体化天然气市场。2009年,欧盟通过的第三能源一揽子文件,禁止能源公司同时从事天然气销售和管道运输业务,导致欧盟各一体化能源公司纷纷剥离管道业务,从而实现了天然气供应商对干线管道的第三方接入,增加了供应商数量,提高了竞争性。但这对于不仅对欧供气、而且还持有多条对欧输气管道的俄罗斯却是重大的打击。俄罗斯总统普京曾称这一文件相当于是在“没收”俄罗斯的巨额投资。
经过两年多的反垄断调查,欧盟于2015年4月22日对俄气正式提起反垄断指控(Statement of objections),称其滥用在中东欧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操纵天然气价格,抑制市场竞争,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法。简单地说,就是俄气在与各国的天然气合同中,规定了禁止转口贸易和俄气管道的专营权等。
对于欧盟的指控,俄气明确提出了反驳意见,称欧盟的指控“没有根据”。该公司强调,在其业务覆盖的国家中,都严格遵循国际法律法规的所有准则。
尽管口头上强硬,但从2012年欧盟开始反垄断调查以来,俄气已经在对欧市场的发展战略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以适应欧盟法律的要求,缓和矛盾。
一方面,俄气在同欧洲客户的长期合同价格机制中纳入了补偿方式。比如,在俄气同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的天然气合同中,已经有15%的天然气按照较低的现货价格供应。同时,俄气计划改组其欧洲资产,成立两家相互独立的控股公司,分别从事输气管道管理运营和天然气销售,从而适应欧盟的监管法则。
此外,为了尝试对欧洲采用新的定价机制,2015年9月,俄罗斯开始通过交易所进行天然气出口的竞价拍卖。此次拍卖,俄气与15个买家成交40笔,共售出12.3亿立方米天然气,为计划售出量35亿立方米的三分之一,这些天然气将在2015年-2016年冬季交割。俄气强调,拍卖成交价格高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与油价挂钩的长期合同价格和欧洲现货市场价格,这一结果表明,俄气选择长期合同与现货混合式定价机制的正确性。
俄气还表示,未来计划将公司对欧供气中的10%以交易所竞价的方式出售。如果俄气能够逐步扩大对欧洲天然气销售的交易所交易,将是该公司向部分现货交易定价方式转变的开始——欧洲天然气市场改革已经接近十年,俄气必须适应新的监管规则并改变商业模式。
2.积极发力LNG市场
目前俄罗斯只有萨哈林2号一个在产的LNG项目,年产能力为1000万吨,主要供应给日本等亚太国家。与全球每年3.3亿吨的LNG贸易量相比,这显然与俄罗斯的天然气大国地位不符。因此,俄罗斯也将发展LNG产业确定为未来天然气行业发展新的优先方向。
为了促进独立开采商的LNG业务,俄罗斯政府向俄罗斯石油公司和诺瓦泰克公司授予了LNG出口权。目前,俄气、俄罗斯石油公司和诺瓦泰克公司都在进行大规模的LNG项目规划和建设。
各项目中,目前进展最快的是亚马尔LNG项目,该项目建设已经完成三分之一,已经基本完成了其LNG产品销售的签约工作,在中国的丝路基金入股后,该项目的融资问题也将在2015年内解决。但其他几个LNG项目仍处在规划设计阶段,尽管各公司已经开展了大量筹备工作,但由于存在诸多困难,具体落实还有待时日。
俄罗斯几乎所有的LNG项目都位于大陆架,其放开LNG出口权也仅限于大陆架项目。但俄罗斯并不具备独立开发大陆架和建设LNG产能所必须的技术、装备和工程建设能力,需要依靠国外合作方提供。比如,亚马尔LNG项目由法国道达尔负责大陆架开发相关事务,LNG工厂的建设则由法国德希尼布、日本日晖和千代田三家国际公司总包,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宝钢、韩国大宇造船等是工程分包商和供应商。而且,LNG项目造价高昂,俄罗斯需要吸引外国投资。
由于乌克兰危机,西方制裁限制俄罗斯油气行业获取外国技术、装备和资金,这给俄罗斯实施战略性油气开发项目造成了严重困难。2015年8月,美国将萨哈林大陆架的南奇林油气田列入新的制裁清单,而美国FMC科技公司(FMC Technologies)是该项目海上平台的供应商。在俄气已经决定同壳牌共同扩建萨哈林2号LNG工厂的情况下,这一新的精确制裁可能导致该项目延期,甚至迫使壳牌退出该项目。
对于应对制裁的问题,俄罗斯各石油公司和企业已经采取措施,实施进口替代战略。俄气也成立了进口替代司,评估萨哈林和波罗的海LNG项目的设备进口替代问题。
此外,全球LNG市场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也是俄罗斯无法忽视的问题。除了卡塔尔、澳大利亚这些LNG出口大国,俄罗斯还必须考虑来自美国的LNG出口的可能性。由于页岩气革命,美国的天然气有望在2020年前后开始出口,这恰好同俄罗斯多个LNG项目的规划时间一致。
3.努力开拓中国市场
2014年5月21日,博弈超过10年的中俄天然气谈判终于取得了决定性成果。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中俄政府在上海签署了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简称“中国石油”)同俄气签署了东线管道供气购销合同。根据合同,俄罗斯将从2018年起,通过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向中国供气,输气量将逐年增加,并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合同期限为30年。俄罗斯方面表示,合同总价值高达4000亿美元,这是其历史上最大一笔天然气供应交易。
东线天然气管道的供气资源地,是俄罗斯东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州的科维克塔气田和萨哈共和国的恰扬达气田。为实现供气,俄气将负责气田开发、天然气处理厂和俄罗斯境内管道的敷设,中国石油负责中国境内输气管道和储气库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俄罗斯境内段,已于2014年9月1日开工建设,中国境内段管道的建设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014年11月9日,中国石油与俄气签署了《关于沿西线管道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框架协议》。该协议规定了未来俄罗斯通过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向中国供气的基本技术经济条款,确定供气规模为每年300亿立方米,供气量渐增期为4至6年,供气期限为30年。西线天然气管道的供气资源地为俄罗斯西西伯利亚气田,西西伯利亚有更加丰富的天然气资源,气田开发处于成熟阶段,对华供气的基本条件更加完善。
进入2015年,在国际油价大幅下跌的背景下,中俄两国未能签署西线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供气合同。但俄气提出了一条新的对华供气路线——从俄罗斯远东的萨哈林向中国供应管道气的第三条路。2015年9月3日,俄气同中国石油签署了有关从俄罗斯远东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文件规定,除了东线(西伯利亚力量天然气管道)和西线(西伯利亚力量-2管道,此前称阿尔泰管道)之外,俄气将通过第三条管道向中国供气。双方将进行商业和技术方面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供气量、供气期限和边境接气点等具体问题。
对俄罗斯而言,在目前的市场形势下,需要在稳定欧洲和独联体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的出口市场,通过对中国的天然气供应,积极进入亚太地区,进入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天然气市场,以保持在国际天然气市场上的份额和地位;同时,利用亚太地区对天然气的需求,消化国内产能,将资源变现;此外,东西伯利亚气田的开发和对华输气管道的建设,也能够带动俄罗斯东部的发展,为俄罗斯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
[pagebreak]四、结论
俄罗斯天然气行业的国内管理和对外合作,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相互分离但又紧密相关。尽管两者的改革及转型的目标、措施和进程不同,但某些本质的内容和趋势是一致的。
俄罗斯天然气行业将更广泛地融入到全球天然气市场体系中来。全球天然气市场本来在地域上是相互分离的,由欧洲、北美和亚太三个主要的区域性市场组成。每个市场有自己的供应国、消费国、运输方式和定价体系。但近几年来,这几个市场已经开始相互影响:天然气管道越建越长,未来将沟通欧亚大陆的东西两端,并可能经海洋延伸到其他大陆。LNG已经能够全球运输,区域性的天然气定价体系也开始相互参照并进行混合。俄罗斯未来将同时向欧洲和亚太供应管道气,其LNG未来的市场还包括中东和南美,这都将促使俄罗斯天然气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地与国际接轨。
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天然气市场的发展,将与全球天然气市场的发展保持类似的轨迹。目前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最为发达的天然气市场,其天然气的流通、运输和定价体系都已经市场化。选择市场经济的俄罗斯,其天然气行业必然也将回归市场化和商业化,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天然气作为俄罗斯政治武器的威力越来越小,这与俄罗斯对于天然气资源、管道和市场的垄断能力越来越小的趋势相符合。在俄罗斯可以控制这些市场要素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将天然气作为武器是有可能的。但是,无论是欧洲、亚太还是中亚,各国都在坚定不移地走天然气进口或出口多元化的道路。没有管道的地区在建设管道,难以建设管道的地区可以建设LNG接收站,供应商、消费者和运输途径的多元化将打破垄断,从而大大降低供应中断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