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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市因气价未实施查处天然气企业

日期:2016-02-17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国际燃气网

2016
02/17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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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价格 非居民用天然气 燃气企业

江西省萍乡市多位市民反映,该市某煤气公司未按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工业和商业天然气价格,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关于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全市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萍发改价管字〔2015〕339号)规定,“第一阶段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工业天然气价格由3.9元调整为3.88元。第二阶段自从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工商用气同价,销售价格由3.88元将为3.73元。” 萍乡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公司将多收取价款456795.62元立即退还用户,要求其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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