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
油气管道大省,也是管道隐患整治任务最重的省份。我省现有油气长输管道60条,总长度9903公里,其中服役20年以上的高龄管道有16条、长度2032公里。按照国家制定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全省共确认
油气管道隐患2929处,其中重大隐患1281处、较大隐患699处、一般隐患949处。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2014年12月底,姜异康书记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抓好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郭树清省长多次作出批示,特别强调要再接再厉把工作抓紧抓好,争取比原计划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孙伟常务副省长、于晓明秘书长、张务锋副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与中石化相关负责人就推进油气管道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会商,加快隐患整治推进力度。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省已整治完成隐患2647处,整改率为90.4%,累计投入隐患整治资金25.2亿元,其中,整治完成重大隐患1220处。剩余61处重大隐患,均需通过改线或局部改线的方式进行整治(一)建立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机制。省政府先后两次调整充实省油区和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职责。同时,在省安监局设立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17个市、29家管道企业均建立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省政府组织省油区和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家成员单位,与有关管道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建立了地企沟通协调机制。(二)明确了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省编办、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和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编办发〔2014〕13号),明确各级经信委、安监、发改、住建等部门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目前,山东省、市、县三级管道保护体制已基本健全,油地联手,群专结合的管道保护队伍体系。(三)制定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加快整治,争取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隐患整治工作。2016年9月底前,隐患整改率达到80%。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治并对3年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四)开展了油气管道隐患排查确认工作。全省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分级和属地确认工作。在排查摸清全省油气管道隐患数量、分布、成因、危险程度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各市与管道企业对接确认,并经各市政府负责同志签字后,逐一进行分级并上报到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办公室。各级政府与管道企业均建立了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的油气管道隐患信息档案。(五)编制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各市、各管道企业按照“一线一策”的要求,向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了《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清单》;根据管线老化和隐患危险程度,按照“一处一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了详细整改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六)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并销号。省政府安委会对1120处重大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各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分别对较大、一般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截止目前,省政府安委会分四批已对1000处重大隐患进行了公告销号。(七)联合中石化积极推进隐患整治工作。针对中石化管道隐患占全省83.1%、管道服役长且老化严重的现状,省政府与中石化协商成立了山东省、中石化油气管道重大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山东境内中石化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省政府先后5次召开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对接会,全力推动中石化隐患整治工作。(八)定期调度通报隐患整治工作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建立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从2015年2月起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定期汇总全省隐患整治工作进展,印发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季度通报和工作简报,省安监局网站开辟了“集中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栏,及时发布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动态信息,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九)强化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2015年6月下旬、10月下旬,省委督查室、省经信委、省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两次开展全省油气管道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督查。姜异康书记等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继续抓紧抓实,务求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保证安全。(十)采取多项措施提升管道安全水平。组织召开油气管道安全科技理论研讨会,建立了省级油气田及管道保护专家库。启动了《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加快管道保护法制进程。制定了《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全省初步建立起了管道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