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逾12亿升级发电设备,开源节流力保长远发展:公司拟用募集资金12.60亿元开展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发电比例是衡量钢铁企业能源使用效率和二次能源回收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指标。目前公司每年需外购电量23.75亿度,自发电比例占总用电比例仅38%,远低于行业平均自发电量80%先进水平。钢企在钢铁生产过程中副产大量煤气资源除用于炼焦、烧结、炼铁和炼钢等工艺用途外仍有大量剩余,但是电网结构局限下公司现有小规模且技术落后的中温中压煤气发电机组能耗高达5Nm3/kwh,发电效率仅为大容量高效发电机组近50%水平。本次定增改造升级的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能耗仅3Nm3/kwh,项目可有效提高富余煤气发电效率,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年均减少外购用电成本约3.76亿元,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98%。整体来看,公司升级改造煤气发电工程后可以实现钢厂煤气完全零排放,一方面符合国家加强钢铁行业节能环保战略升级要求,另一方面,一定程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并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偿还银行贷款,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16年1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70.34%,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9.70%,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导致财务费用相对高位并限制公司未来债务融资空间。历史经营数据显示,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一季度财务费用分别为4.46亿元、4.48亿元、4.62亿元和1.13亿元,同期利润总额1.51亿元、4.66亿元、0.31亿元和-1.48亿元,财务费用严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亿元,将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16年1季度末的70.34%降低至69.81%,以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此次定增还债将减少利息费用约0.22亿元/年,按照母公司所得税率25%计算,可为公司新增净利润约0.16亿元/年,以发行后股本计算,对应增厚EPS为0.01元。整体来看,本次定增偿还银行贷款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并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此次定增尚待省国资委、证监会等批准,暂不考虑其对公司盈利影响,预计2016、2017年公司EPS分别为0.19元和0.25元,维持“增持”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