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下达煤层气抽采利用财政补贴2016年预拨资金5.37亿元,大力支持省煤层气抽采利用工作。
山西省财政厅要求各相关市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企业,不得截留、挪用,同时要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日常计量管理。
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体系,做到抽采企业输出计量与终端用户输入计量的衔接、吻合,确保煤层气抽采利用数据的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
2016年,财政部明确“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从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同时省财政按0.1元/立方米预拨省级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