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油气合作已开展多年,其间有喜有忧,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失望,有顺利也有波折,有坚定也有徘徊。为了更好地把握中俄合作的本质,推动中国对俄合作业务的健康发展,笔者拟就企业层面合作的几个战略性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1俄罗斯的战略地位不可轻视
1.1中国海外油气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在俄罗斯
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全球油气资源有限,俄罗斯是为数不多的资源富集区之一。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16》,全球石油剩余探明储量为2394亿吨,其中俄罗斯为140亿吨,占全球的6%,居委内瑞拉(17.7%,以重油为主)、沙特阿拉伯(15.7%)、加拿大(10.1%,以油砂为主)、伊朗(9.3%)、伊拉克(8.4%)之后,列世界第六位,与科威特相当,是中国的近6倍。全球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为186.9万亿立方米,其中俄罗斯为32.3万亿立方米,占全球的17.3%,仅次于伊朗(18.2%),居世界第二位,是中国的近10倍。
俄罗斯是中国最大、最安全、最便利的油气供应基地。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16》,2015年俄罗斯出口原油2.547亿吨,其中出口到中国4240万吨,仅次于其传统出口市场欧洲(1.585亿吨),占其出口总量的16.6%,占中国进口总量的12.6%;出口天然气2075亿立方米,其中管道气1930亿立方米(大部分出口欧洲,1598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145亿立方米(全部出口亚太,其中中国2亿立方米)。至2020年,俄罗斯每年出口到中国的原油可超过4900万吨(其中经中俄原油管道输送3000万吨,经中哈原油管道输送1000万吨,由科兹米诺港船运900万吨以上),出口到中国的管道气可达到680亿立方米(东线380亿立方米、西线300亿立方米),出口液化天然气300万吨,油气当量超过1亿吨,使俄罗斯成为中国最大的油气供应基地,远超其他国家。由于中俄两国接壤,油气供应大多可通过管道输送,安全、便利而又经济。
上游合作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俄油气田大多分布在西伯利亚、伏尔加、北冰洋沿岸和大陆架、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西伯利亚和伏尔加地区是较成熟的油气富集区,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北冰洋沿岸和大陆架都是有待开发的油气富集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中国投资进入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亚马尔项目的成功突破和顺利运作,为中俄进一步扩大合作提供了借鉴。未来中俄可在北冰洋沿岸、东西伯利亚和远东沿“东太线”、“西伯利亚力量管道”两侧寻找油气田合作机会,谨慎原则下也不排除大陆架项目合作的可能性。
1.2扩大对俄油气合作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比其他地区更大
一是有利于夯实两国友好的经济基础。中俄两国友好关系日渐升级,外交关系已上升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两国高层互访频繁,2013年以来,两国元首已见面近20次。但是,两国合作呈现明显的“政热经冷”、“上热下冷”趋势,官方热,民间相对冷,政府热,企业相对冷,中央热,地方相对冷,高级政治关系(政治关系、战略关系、安全关系、外交关系)明显好于低级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社会关系)。2015年两国贸易额为642亿美元,较2013年的892.1亿美元、2014年的952.8亿美元下降了超过200亿、300亿美元,与中美(5583.9亿美元)、中日(3033亿美元)贸易额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抓住一些大项目和战略项目,是两国都希望落实的迫切问题,油气是其中的重点领域。油气合作几乎是每次双边高层互访的必谈话题,在中俄合作中,石油企业没有理由缺席,国有石油企业更不能尴尬地“久居人后、两手空空”。
二是有利于带动中国东北、西北地区地方经济的发展。目前已经完成的原油管道就有力地支持了东北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1)管道配套外电工程和总长450千米伴行公路的投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2)中俄原油贸易大幅提高了东北地区的贸易规模,增加了东北地区的税收。仅每年进口1500万吨俄罗斯原油,就可每年增加贸易额650亿元、税收150亿元(含关税增值税112亿元),增加东北地区原油加工量1500万吨,炼化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约900亿元。随着中俄原油管道复线、东线天然气管道、西线天然气管道的修建,必然会进一步带动东北、西北地区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减少碳排放。从目前双方的合作情况看,5年后俄罗斯输往中国的管道气可达680亿立方米/年,液化天然气可达300万吨/年,这将对减少中国碳排放、促进环境保护起很好的作用。据测算,这些天然气进口量相当于每年替代1.73亿吨标煤,可减排3.24亿吨二氧化碳,环保贡献明显,社会意义重大。
1.3扩大对俄油气合作比较现实
一是需求匹配。中国油气资源相对匮乏,油气进口量快速攀升,2015年中国的油、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60.6%和32.7%。俄罗斯为了加快开发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北冰洋沿岸和大陆架地区,资金需求非常迫切,尤其是在因乌克兰危机遭受欧美制裁后,俄罗斯的资金问题更加突出,迫切需要1.5万亿卢布救急。可见,中俄之间的资源需求与资金需求相互匹配,合作空间与潜力不可估量。
二是战略匹配。在国际政治和大国逐鹿这盘棋局中,近年来中俄两国在东西两线分别明显感受到来自美国的战略挤压,乌克兰乱局、北约在东欧国家部署反导系统,美国在韩国部署“萨德”,美日搅局东海、南海、台海等都是明证。在这一态势下,中俄战略靠拢、战略协调、战略支持便再自然不过了。国家战略上的靠拢有利于推动双方在经济上的合作。为了发展经济,中国推动“一带一路”战略,俄罗斯推动“欧亚经济联盟”战略;中国实施“振兴东北”战略,俄罗斯实施开发东部战略。中俄经济优势互补、战略匹配性强,合作空间巨大,尤其是在油气领域。
三是信任匹配。中俄油气合作经历了20多年,成功实施了多个项目,尽管波折不断,相互的信任也屡屡经受考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谈判的深入和合作项目的推进,中俄之间的信任在不断地累积,由起初的高度不信任发展到现在的总体基本信任。虽然要消除因20多年基本隔绝造成的严重猜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毕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这种信任的累积为推动中俄之间进一步开展油气合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2中俄油气合作的艰巨性不可低估
2.1俄“双头鹰”战略往往出现转向、徘徊,甚至走回头路
俄罗斯国徽的图案是双头鹰,其战略专家往往主张“双头鹰”国家战略,但他们在实施这一战略时往往会转向、徘徊,甚至走回头路。从苏联解体之初向西方“一边倒”碰壁后转向东西方平衡战略,到21世纪之初重试融入欧洲旧梦,再到近年来受欧美战略挤压后战略东移,都显示出俄罗斯战略的徘徊与摇摆。近期,在西线因乌克兰乱局和克里米亚争端受欧美制裁,与欧美形成一定程度的战略对抗态势下,俄罗斯加大了转向亚太地区的力度和速度,大力开发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努力打开亚太市场,扩大亚太市场份额。虽然这是深化中俄油气合作的机遇,但同时要对俄战略上可能存在的摇摆与徘徊做到心中有数,若估计不足,乐观过头,是会吃苦头的,中俄20多年的天然气合作历程就是最好的例证。
2.2俄罗斯具有复杂的民族性格与独特的谈判文化
俄罗斯拥有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尤其是近三百年来的历史和文化助长了俄罗斯人的独大意识、自我意识、救世感觉和大国沙文主义情怀。俄罗斯人骨子里的欧洲认同、西方认同及反向的不被认同,使其产生过激反应,使得他们往往在东方人身上寻找平衡。
俄罗斯的民族性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独特的两面性。既有强烈的国家观念,甚至喜好专制,又追求自由和无政府主义;既鼓吹民族主义,好自我吹嘘,又有普世意识;既信守教义、教规,又自觉寻求真理;既崇尚强者,喜好暴力,又温和、善良、人道,等。但当国家处于危急时刻,面临生死存亡时,这个民族会激发出特别高涨的爱国激情,以及抗击强敌的顽强、勇敢与牺牲精神,1812年俄法战争和二战就是例证。
二是具有摇摆性。俄民族性格中存在的摇摆性在政治、经济和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从地理上看,俄罗斯横跨欧亚大陆,既居东又居西,在东西方之间摇摆;在日常生活中,也往往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在得与失之间摇摆。俄屡次战略摇摆和中俄原油管道合作的一波三折就是实例。
三是兼具勤劳与懒惰。俄历史学家克柳切夫斯基曾指出,俄罗斯人具有鲁莽、任性和勤劳等特点;俄哲学家别尔嘉耶夫也认为俄自然地理和精神地理之间、广阔疆域与俄罗斯人心灵之间有一种内在联系,俄罗斯人可以很好地调动自己的潜能来劳动和生产,但也不乏消极、懒惰等弱点。
四是追求自由和无政府主义。俄罗斯人对自由精神的向往和追求、对内在真善美的追求,让俄罗斯人远离了平静的生活方式。
俄罗斯人的谈判风格也有其特点,体现在:1)固守传统,缺乏灵活性。习惯于按既定方案或上级指令行事,最后的价码非等领导来最终亮底和拍板不可。2)对技术细节感兴趣,特别重视谈判中的技术内容和索赔条款,希望技术细节越具体、越详细越好,索要的资料无所不包。因此,在与俄罗斯谈判前,准备要充分,技术论证要细。3)擅长讨价还价。为达到最终目的甚至还会玩弄一些把戏来激怒对方、瓦解对方,例如,在正式谈判场合故意高声喧哗、喊叫、吵闹,敲击桌子等,有时甚至装作拂袖而去,以最大限度地逼出对方的底牌,为此常常采用“熬鹰”策略。4)办事拖沓。只按自己的时间表行事,不会去适应对方的工作节奏。这些特点,如果我们不知道、不熟悉、不习惯,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在谈判中上当,甚至一再上当。往往在吃过亏或被玩弄后消极对待中俄合作。
2.3第三方干扰如影随形
对中俄油气合作影响最明显的是来自日韩的干扰。日韩对俄合作始终伴随着中俄合作的全过程,尤其是日本。早在2003年,中俄管道早期规划的安大线就是在日本的干扰下被终止的。在中俄油气合作多年的谈判中,时不时可以感受到日本在背后干扰的“影子”,俄原油管道东太线、天然气管道“西伯利亚力量”的最终走向方案都是日本的“杰作”。日本与俄还在萨哈林-1和萨哈林-2项目上有紧密合作。最近,日本首相撇开领土问题,优先与俄开展经济合作,可能会对中俄油气合作带来破坏和干扰,增加中俄合作的难度。值得警惕的是,日本的干扰不单单是日俄经济合作需求的驱动,往往还出于对中国的复杂情绪而扮演着十分不光彩的搅局者角色。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对俄油气合作的艰巨性不能低估。不然轻则导致被玩弄、“一头热”、吃小亏,重则导致对俄投入长期无回报或极低回报,甚至陷入圈套,血本无归。
3对俄油气业务的发展不可迟疑
中国一些人士,包括公众舆论、个别公职人员,甚至是直接从事对俄油气合作的人员,因为了解、感受到一些俄罗斯人的负面情况,或有过不愉快的与俄罗斯人打交道经历等,而在对俄合作方面采取躲避、犹豫、观望、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这样做有违客观,有失偏颇。他们的消极态度往往是因为纠结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纠结于情绪。中国人中往往弥漫着一种情绪,认为俄罗斯人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尤其是长期与俄罗斯人谈判合作的人,大都打心里不愿意与他们多打交道。同时,俄罗斯人在合作中喜欢采用“挂钩”策略,让中国人感觉不仗义、见利忘义,与中国人“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观恰恰相反。事实上,只要熟悉了俄罗斯人的民族性格、文化特点和谈判特点,还是可以合作,甚至较好合作的。“挂钩”策略更是值得肯定、值得应用的好策略。多年的合作表明,“挂钩”是中国人应用竞争优势、排斥竞争对手的最佳手段。
二是纠结于效益。海外合作效益优先,这无可非议,但认为效益一定要以作业者的地位来保证就值得商榷,有时可能会自缚手脚。中国石油集团“走出去”23年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大都强调合作项目的作业者地位和管理主导权。从稳健、风险控制和带动服务队伍一起“走出去”的角度看,这无疑是对的。作业者地位能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杜绝合作伙伴转移资本利益、经营效益和不利的转移支付,引进服务队伍,增加中国元素。但在对俄合作中,这一经验不灵了,因为俄法律规定了战略项目排除外国人担任作业者的可能性。如果仅因为这一点,就彻底放弃对俄油气投资合作,显然是不明智的。
三是纠结于历史。众所周知,中俄两国有过两段不愉快的历史,清末时期,俄罗斯通过各种手段多次窃取或分割中国领土,多达320万平方千米,广袤的土地让很多中国人至今仍难以释怀。上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中期发生的中苏论战及期间产生的隔阂,使两国隔绝了20年,这20年深深地隔离了两国人民的感情,产生了严重的互不信任。至今不少人还纠结于这些历史,让中俄深化合作在他们的心里裹足不前。
四是纠结于舆情。两国舆情不时出现一些不协调的声音,俄方常常有“威胁论”、“排外论”、“吃亏论”等,中国舆论也有“吃亏论”,甚至是“卖国论”,认为中俄油气贸易在价格、融资或预付款方面吃了亏,出卖了国家利益,以至于部分从事对俄合作的人员不敢再谈,不敢接手涉及俄罗斯的事务,以免被戴上卖国的帽子。
上述种种纠结必然会造成我们在开展对俄合作业务时迟疑,轻则耽误合作进程,重则贻误合作时机。我们要跳出这些纠结氛围,敢于担当,一旦看准了,就要勇往直前地推进。
4多种模式推进合作,思路不可狭隘
4.1作业者地位可求,但不可强求
前已叙及,在俄罗斯开展油气合作,很难获得作业者地位,除非是一些限下小项目,但这些小项目运作起来恐怕难度更大、风险更大。要与大油气公司合作大项目,就不可强求作业者地位。要踏踏实实地做好小股东,向资本经营转型。做小股东进行资本经营,选择合作伙伴很重要,一方面要选择国际化程度高、遵循国际规则、信誉度好、对俄高层影响力大的大型石油天然气公司。诺瓦泰克这样的企业就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可以与其开展进一步的合作;俄罗斯石油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这样的俄国有企业,可以与其开展贸易合作,但开展油气投资业务合作要慎重。另一方面,要选择有欧美大石油公司参与的项目,这样可以借助这些公司的力量制衡俄方大股东,规范合资公司的运行。
4.2最大限度地争取小股东地位中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做小股东并不是要随意放弃应有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相反,要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争取这“三权”,例如,在合资公司管理架构中争取尽可能多的中方岗位和董事会以及各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中的中方名额,争取合资公司决策事项的否决权、投票权、发言权,争取对合资公司更多的股东审计机会等。
4.3从合作模式“工具箱”里找“工具”,从各路“拳法”中悟“组合拳”
从以往对俄油气合作的经验看,对俄合作可以从下述模式中选择。
一是贷款换油气。例如,2005年达成的第一笔和2009年达成的第二笔贷款换石油业务。
二是预付款换油气。例如,2013年达成的中俄原油管道复线输油和2014年达成的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
三是下游换上游。例如,分别于2006年、2007年成立的合资公司——东方能源公司和东方石化公司。
四是融资促上游。例如亚马尔项目的成功合作。
除此之外,还可以探索其他模式:1)市场换能源。在政府引导支持与市场原则相结合的基础上,中方为俄方让出产品销售市场,既可以是
油气市场,也可以是其他市场(例如大飞机制造、机电产品、船舶工业、军技和军品、矿山机械、航天工业等),俄方则向中方供应能源,或提供油气项目。2)资源换资源或上游换上游。例如,可与俄罗斯的石油公司在第三国开展合作,包括油气串换、上游区块置换等,中方可拿属于自己的油气资产就近卖给俄方,换取其他方向上的俄罗斯油气;或让渡第三国的油气区块资产换取俄境内的区块合作,以优化要素、互利共赢。
与俄开展油气合作还需要打好“组合拳”,例如,利用好政府的主导和支持,利用好利益挂钩和利益置换。
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两国的能源合作往往被提升到国家的战略层面,企业开展合作可借助外交力量、政治力量和国家行政力量。政府的主导和支持可加大能源合作力度,调动企业无法调动的资源,包括油气以外的资源,甚至能源以外的资源;能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能在两国政府之间形成多个层面的协调机制,推进能源合作的速度。这些有利的条件和独特、有效的模式,过去用好了,将来还要用,还要努力形成这种合力。
利益“挂钩”和利益置换。“挂钩”在过去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模式。“挂钩”的形式多样,例如资源与市场挂钩、上游与下游挂钩、油气资源与金融资源挂钩、油气资源与其他能源挂钩、俄罗斯资源与第三国资源挂钩等。“挂钩”的效果,一是可促成利益置换,二是能促成项目合作成功。“挂钩”是很好的杠杆,今后仍要正面理解,巧妙地加以利用。无论是油气贸易还是投资合作、服务合作,“挂钩”都意味着中俄双方有排斥第三方参与的意愿,且中方又有排斥第三方干扰的实力。简言之,“挂钩”的要求并不可怕,就怕没有“钩”可挂。
多年对俄合作的经验还表明,对俄油气合作往往是在俄方有某方面的需求时才可促成,尤其是资金需求。在俄方无所求时,中方怎么使力恐怕都是徒劳。因此,俄方一旦有求于中方,中方应及时抓住机遇,在效益可行与市场原则下努力促成合作,切不可因纠结、误判而错失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