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10日上午颁布第100号决定(100/2008/QD-BTC)将液化气进口税由0%上调至5%。
报道称,上调税率后,各类液态石油气和碳氢化合物燃气的进口税为5%,气态石油气和碳氢化合物燃气的进口税为1%。
据报道,2008年初,由于全球原油价格猛升,影响越南国内市场液化气的进口和销售价格。为了稳定物价,越南财政部将液化气的进口税由5%下调至0%。近期,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下跌,液化气的价格也跟着下跌,9、10月的价格环比分别下跌6.3%和2.44%(均价为20美元/吨)。为了保障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稳定物价,越财政部决定恢复液化气的进口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