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定点审批暂行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5〕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确定的2017度全市的建站计划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建站计划的异议。
按规定,现对申请今年
CNG加气站建设的相关工作予以公告(建站计划见附件)。根据《管理办法》中定点审批实行两级管理的原则,申请在主城九区以外区县建站的单位向建站计划所在的区县经济信息委提出建站申请,区县经济信息委初审通过后,再转报我委。
请有意建站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建设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企业从事CNG行业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本金证明材料以及银行资信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以及区县经信委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市政府实施网上行政审批的有关要求,请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q.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申报,待要件审查通过后,再将纸质件送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行政审批现场接件中心(联系地址: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1楼,咨询热线:96005)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