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金誉石化“6·5”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工业企业燃料使用
LNG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燃料使用项目的安全审查备案。
拟新上LNG建设项目的单位,要提前向住建、质监、安监、消防、工商、交通等部门咨询相关法规要求和监管要求,并向辖区街镇、办事处进行登记。对在建和已经投入工业燃料使用的LNG建设项目,要先行停止使用并按照以下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1.委托具有医药、化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和专篇;
2.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建设单位委托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和设计专篇提出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施工;
4.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出具施工报告。
5.到质监部门申请压力容器登记和检测,取得压力容器登记使用证;
6.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安全竣工评价报告;
7.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竣工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8.有关人员要经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装卸人员需同时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书。
9.使用单位要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及时进行事故演练。
二、从严抓好企业燃料使用LNG的安全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和辖区街镇、办事处要加强工业燃料用
LNG设施的管理,认真履责。不符合设计要求,未进行特种设备备案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无管理制度、无操作规程、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无应急救援预案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各街镇要对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工业燃料用LNG项目依法予以停止使用、限期拆除,并严禁企业使用移动式LNG设备。区住建、质监、安监、工商、道路交通、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企业燃料用LNG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
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