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从9月27日开始,我县
燃气钢瓶产权置换工作开始实施,燃气用户到燃气储配充装企业充装的新增气瓶一律采取向燃气储配充装企业租赁使用的形式,实现对
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以此加强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燃气钢瓶产权置换工作是为了强化燃气钢瓶实名制登记,建立
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落实燃气钢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燃气钢瓶充装安全。
据悉,燃气用户原有的燃气钢瓶通过收购的方式统一置换成燃气储配充装企业自有产权燃气钢瓶。自有产权燃气钢瓶由燃气储配充装企业负责购置(含置换)、管理、维护、检测、报废,其费用由燃气储配充装企业负责,纳入生产经营成本。超过有效期的燃气钢瓶应予以报废处理。凡持有规定使用期限内合格燃气钢瓶(含超期未检)的用户,可以在全县范围内的燃气储配充装企业办理产权置换手续。
用户租赁使用燃气储配充装企业自有产权的燃气钢瓶,可随时要求停止使用,终止协议,并凭租金收据和租赁的燃气钢瓶,办理租金等结算手续后领回租金。
同时,新的燃气钢瓶以及产权转换后成为燃气储配充装企业自有产权的燃气钢瓶,统一贴标,统一喷涂燃气储配充装企业标识,统一安装二维码,纳入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管理。特约记者 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