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分中心:
《萧山区瓜沥镇
瓶装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为巩固G20杭州峰会期间瓶装燃气专项整治成果,建立符合社会治理要求的长效机制,提升行业监管和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瓶装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萧政办发2017第11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 10月30日,在全镇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瓶装燃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管控措施,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区内瓶装燃气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安全可控。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瓜沥镇瓶装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润东
副组长:孙建军 肖志惠 王冠丰
成 员:高伟翔 楼涛渊 杨志良 王东炜 徐张土 李雪峰 陈建伟 沈国强 单国良 张如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雪峰为办公室主任,陈建伟、楼涛渊、高吉利、汤尧飞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城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抓好专项整治。 各部门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城建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瓶装燃气实名销售;指导、检查、督促有经营许可的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加气站落实规范化管理;将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上报执法部门处理。
镇经发局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自建瓶装燃气设施的燃气生产、使用的管控工作。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支持、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瓶装燃气专项整治工作。
镇城管局(执法中队):组织对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经营许可证或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店)。加强对瓶装燃气道路、水路运输环节的管控,打击非法运输瓶装燃气行为。
综治办(消安办):负责将安全用气工作纳入平安综治维稳考核,及时协调部门之间的相关问题。负责对管道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等燃气经营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钢瓶或托管瓶等行为。
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确定一联络员,做好辖区内气瓶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排摸自有产权气瓶置换进展情况,对辖区范围内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高层住宅违规使用瓶装燃气行为等进行排查,并填报表格(附表1瓶装燃气安全排查摸底表)及时上交纸质稿至镇城建局309办公室。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阻止,并及时将情况流转至镇街“四个平台”进行处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器具和气瓶、配件,到期及时更换,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
1.检查摸底阶段 (2017年8 月25日至8月30日)
镇城建局牵头组织排查燃气充装企业、储备供应站的场所设置是否规范、安全防护有无到位;建立健全瓶装燃气销售、运输、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台账。镇综治办(消安办)负责对管道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等燃气经营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钢瓶或托管瓶等行为。镇城管局(执法中队)要对无经营许可证或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排摸汇总,针对使用天然气的出租车、公交车、教练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开展钢瓶安全检查工作并实施整治。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排查方案,监督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要加大对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宣传执法检查情况,并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形成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 (2017年8月31日至10月10日)
以块抓条保为原则,完善瓶装燃气安全监管机制,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暂停充装或者吊销其充装许可证;对经营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对供应体系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倒查责任;对存在工作失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
由镇城建局牵头,对照整治任务和目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镇综治办将用气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综治维稳考核。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及时总结联动工作经验,提炼工作方法,形成制度,强化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瓶装燃气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有关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护航十九大维稳安保的重点任务来抓。要依据各自职责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市场和安全用气宣传引导。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全力做好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2.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强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用硬措施确保储配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保证燃气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检测有效,并严格按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要按照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各部门责任,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3.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落实一名联络员,将附表1(瓶装燃气安全排查摸底表)8月30日前送至镇城建局309办公室(联系人:严海燕,电话:8358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