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控源头,把好
瓶装燃气的“进口关”。联合住建、公安、市监等部门,定期对4家瓶装燃气储配站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时整改的,予以立案查处。期间,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1超。加强跨区域经营的管控,通过蹲点、设卡等形象,防止外地气源非法流入我县,共查处2起跨区域经营案件,立案查处1起,移送其他县市1起。
二是严管摊贩,把好瓶装燃气的“使用关”。 依托“街长制”,将瓶装燃气管理责任网格化,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即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燃气整治效率。加强夜间整治力度,每晚安排全局1/5人员,由局领导带队,高密度、高频度巡查非法储存点和流动摊贩违规使用燃气。重点加强车站、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管理,确保
燃气运输、使用安全。
三是严查违规,把好经营业主的“责任关”。与住建、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存储、违规使用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取缔2家无证经营站点,2处燃气配送点,拆除储存站点违章建筑3家;查处超期限未检验气瓶充装燃气案1起,违规使用案件2起,非法存储案件1起;暂扣煤气瓶129只,经营物3件,共处罚款16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