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加气站内发生多起LPG燃气助动车漏气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共 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燃气助动车使用八年期满后必须报废。3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 市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停止为燃气助动车供气的通告》。通告指出:从2018年4月8日零时起,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加气 站停止LPG燃气助动车的加气业务。近日,黄浦区召开超期限燃气助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对相关工作 作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加气站点违规供气和充装、燃气助动车违规改装及上路行驶等整治和管理工作。据了 解,除上海市公布的5处燃气助动车集中报废集中回收点外,自4月13日起,每天8:30-17:30,黄浦区LPG燃气车主可 就近将车送到临时回收点:柳林路靠近寿宁路口。车辆报废后,车主可获200元补贴。回收时需提供:燃气助动车车 主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需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燃气助动车行车执照及带有液化气钢瓶及电瓶的燃气助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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