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发布关于禁止使用气液双相液化气钢瓶的告知书。
其中明确提出:
1、根据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GB7512-2023)〕,明确要求禁止气液双相瓶的使用,只允许使用单纯的气相瓶或液相瓶。
2、2022年宏源50公斤双相瓶补200元差价,置换2024新大瓶;50公斤双相检瓶(2023年底检测的)补300元差价,置换2024新大瓶。置换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如未在优惠期内置换的,气瓶均按报废瓶回收。
原文如下: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们:
根据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GB7512-2023)〕,明确要求禁止气液双相瓶的使用,只允许使用单纯的气相瓶或液相瓶。
为了落实国家质监局禁止使用气液双相液化气钢瓶的要求,尽快淘汰双相瓶的流通使用,消除燃气使用隐患。县宏源燃气有限公司践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担当,自即日起实行双相50KG气瓶置换单相50KG气瓶优惠政策如下:
一、2022年宏源50公斤双相瓶补200元差价,置换2024新大瓶。
二、50公斤双相检瓶(2023年底检测的)补300元差价,置换2024新大瓶。
置换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如未在优惠期内置换的,气瓶均按报废瓶回收。
唐河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