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广大天然气用户:
咸丰县城区
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8年2月联动调整以来,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现就广大居民用户关心的价格联动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说明:
2017年11月,全国进入冬季用气高峰,较往年出现天然气供应紧缺,为保证县城区天然气供应稳定,天然气公司多方采取措施保障供气,但由于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导致天然气公司的购气成本出现较大幅上涨。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及保障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政办电〔2017〕105号)、《州发改委关于恩施州民生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的通知》(恩施州发改价格〔2018〕5号)精神,我县按程序启动了城区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此次价格联动按居民0.28元/立方米、非居民0.68元/立方米调整,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气价从2.87元/立方米调整到3.15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从3.15元/立方米调整到3.46/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01元/ 立方米调整到4.41/立方米。
优惠政策:经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额补助)等凭证享受优惠政策,全年
用气量36立方米以内的予以免费,超过36立方米部分按阶梯气价方案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价格联动调整是消化我县天然气公司从2017年11月以来购进天然气上涨的成本,县物价局将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天然气购进价格的监测,当上游价格恢复和购进价格上涨成本基本消化后,适时下调县城区
天然气销售价格。
州内各县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表
注:此价格是各县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时的销售价格,仅供参考。
咸丰县物价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