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查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烷制
乙烯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钦市发改环资报〔201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钦州市石化产业园,建设单位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代码为2018-450700-26-02-008508,计划于2021年建成投产。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乙烷裂解制乙烯100万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30万吨、高密度聚乙烯3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乙烷裂解制乙烯装置、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变压吸附制氢装置、湿式氧化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储运设施、厂前区等。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受我委委托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85918.15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44458.4万千瓦时(按当量值计,折标准煤54639.37吨)、
天然气消费22421.6万立方米(折标准煤277400吨)、燃料气消费27425.6万立方米(折标准煤253878.78吨)。年耗新鲜水830.8万吨(折标准煤1186.38吨)、净化压缩空气4220万立方米(折标准煤2291.46吨)、非净化压缩空气400万立方米(折标准煤160吨)、氮气2856万立方米(折标准煤6120.41吨)、污水18.0774万吨(折标准煤284.07吨)。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53.6千克标准油/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7.4千克标准油/吨、高密度聚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60.3千克标准油/吨。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厂区总平面布局,合理布置装置单元;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改进过程参数,减少热能损耗;优化厂区供电网络,合理配置电气设备,主要电气设备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减少能源损耗;优化建筑规划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达到建筑节能要求;优化配置循环水系统,提高生产水重复利用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风机、电机、水泵、照明器具等要选用达到国家能效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