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
办公室征收地块
燃气设施拆除机构选定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地块燃气设施拆除机构选定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硕
项目联系电话:155677669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于硕15567766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地块燃气设施拆除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5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地块燃气设施拆除机构选定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施工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地块燃气设施拆除机构选定项目。
2.2招标范围:主要负责长春市双阳区内房屋征收燃气管道拆除。
2.3服 务 期:2年。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投标报价: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根据财审出具的预算进行结算(夏季491元/户,冬季891元/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7月31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于硕
电 话:155677669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07月25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8:00 至 2018年07月3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