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城镇
燃气发展规划(2018—2030)》已于2018年 10月9日通过了兴仁市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居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期限
本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期限一致。规划年限为:2018-2030年。其中: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规划范围为兴仁市,包含4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和1个民族乡。分别为:城北街道、城南街道、真武山街道、东湖街道、屯脚镇、巴铃镇、百德镇、潘家庄镇、回龙镇、下山镇、新龙场镇、大山镇、马马崖镇、波阳镇、鲁础营乡。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1、气源规划
(四)气源规划
中心城区及乡镇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液化天然气作为应急气源;乡村以液化天然气为主气源。
(五)、天然气发展规划
1、居民耗热指标
结合兴仁市发展趋势,确定兴仁市居民用户近期耗热指标2093MJ/人.年,远期2800MJ/人.年。
2、天然气需求量
近期规划至2020年,全市天然气总用气量达到4271.07×104Nm3/a,日用气量达到12.76×104Nm3/d,其中市区为799.63×104Nm/a。
远期规划到2030年,全市天然气总用气量达到12807.81×104Nm3/a,日用气量达到37.43×104Nm3/d,其中市区天然气用量为4069.73×104Nm3/a。
3、应急保障气量
近期应急储气量为28.34×104m3,折合LNG容积为472.39m3;远期为217.76×104m3,折合LNG容积为3629.38m3。
4、天然气输配系统
城区及乡镇采用中压输配系统供气,为门站至各类用户调压器间的城市中压输气管网,设计压力0.4MPa。
巴铃工业园区采用次高压输配系统供气,为门站至工业用户调压器间的园区次高压输气管网,设计压力1.6MPa。
5、天然气门站
结合兴仁市市域乡镇布置图,为方便各乡镇用气,规划巴铃门站(兴仁至贞丰输气管道工程拟建)作为巴铃镇、百德镇、马马崖镇、波阳镇、大山镇和回龙镇的气源门站,规划将兴仁门站(普安至兴义输气干线(含兴仁支线)工程已建)作为兴仁市市区及新龙场镇、雨樟镇、鲁基营乡、潘家庄镇、下山镇和屯脚镇的气源门站。根据用气量预测,兴仁门站近远期供气量分别为2.45×104Nm3/d和12.88×104Nm3/d;巴铃门站近远期供气量分别为10.31×104Nm3/d和24.55×104Nm3/d。
6、液化天然气储配站
LNG储配站在本规划中主要起到应急储气的作用,为满足近远期应急储气要求,本规划拟建7座LNG储配站,储存总容积达到3400m3(含已建储配站)。
表1LNG储配站规划建设表
7、天然气管道
至规划远期,全市共建设281.9公里中压天然气管道,含城区管网、乡镇管网;全市共建设12.2公里次高压天然气管道。
8、加气站规划
至规划远期,全市共建设4座加气站。
1)规划近期在巴铃镇建设LNG加气站1座,与巴铃LNG储配站合建,加气规模2.0×104Nm3/d;规划近期在兴仁市龙城大道与飞跃大道交叉处建设CNG加气站1座,与规划加油站合建,加气规模1.0×104Nm3/d;
2)规划远期在陆官LNG储配站预留用地建设CNG加气、LNG加气合建站1座,CNG加气能力1.0×104Nm3/d,LNG加气能力1.0×104Nm3/d;规划远期在巴铃镇建设CNG加气站1座,与加油站合建,加气规模1.0×104Nm3/d。
(六)液化石油气规划
1、液化石油气需求量
近期规划至2020年,全市液化石油气总用气量达到6012.84吨/a,平均日用气量为16.47吨,其中市区2509.68吨/a,。
远期规划至2030年,全市液化石油气总用量达到17207.78吨/a,平均日用气量为47.14吨,其中市区2132.36吨/a。
2、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
考虑全市现有液化石油气储气能力不能满足全市近远期的用气需求,故规划近期在市区新建1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并对巴铃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扩建;远期规划在潘家庄镇、回龙镇各新建1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成后全市液化石油气储存量将达到620m3,合345.34吨。
表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建设表
3、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规划
考虑到兴仁市乡镇所处众山丘陵之中,地域复杂,交通不便,结合已有供应站情况,在兴仁市市区不增设瓶装供应站,在巴铃镇设置1座瓶装供应站,其余各个乡镇各设置2~3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规划近期实现每个乡镇设置1座瓶装供应站,即新建12座,瓶装供应站,远期新建8座瓶装供应站。
此次公示期为7日,从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止,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送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彭信吉,联系电话:0859-6222939,电子邮箱:1072483443@qq.com。公示期满后,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办理。
特此公示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6日
附:1、市域液化气设施布置图
2、市域天然气设施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