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2018年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函
宁发改能源(管理)函〔2018〕1370号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8年
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函》的要求,现将我区(宁夏自治区,下同)油气
管道保护工作情况函报如下:
一、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按照我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
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各市、县(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长效机制;同时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将由我委牵头和配合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细化了任务分工,明确了治理的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部署油气管道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安委办“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发改能源(管理)〔2018〕147号)文件,组织安监、公安并邀请专家组成了督查检查组,对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查出问题8个,全部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及时召开“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压气站项目建设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国土部门及项目所在市县相关部门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外电工程建设等相关事宜,为年底建设投产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天然气储气设施安全管理。编制了《宁夏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初步方案》,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储气设施必须满足安全范围,建设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切实提高储气设施安全性。
(五)节假日及特殊时段部署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60周年大庆及国庆期间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及国庆期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按时上报油气长输管道信息。为及时掌握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基本信息情况,每个季度按时上报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信息及安全隐患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油气管道保护与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相关规定,能源主管部门是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管道保护部门的管道保护与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问题,建议从国家层面上明确油气管道保护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边界,明晰职责,防止部门之间推诿扯皮。
(二)管道企业和地方政府工作衔接不畅。油气管道企业与地方政府部门在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中主动沟通衔接不够,互通信息较少,以至于管道途径所在地项目施工时经常发生阻工现象。
三、2019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巩固提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的职责,共同致力于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推动区内长输管道企业建立健全完整性管理体系。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管道保护合力机制。法律、法规规定的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与长输管道企业压实各自责任,致力于解决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