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将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1160元/千立方米调整为1150元/千立方米。那么当前我市天然气价格情况如何?此次国家门站价格下调后,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如何进一步疏导理顺天然气价格?4月3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去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西宁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1.03元调整为1.16元。根据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草拟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并召开了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对调整方案修改完善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炊事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61元、家庭壁挂锅炉采暖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43元、炊事+家庭壁挂锅炉采暖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47元。
调价方案出台后,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城市燃气企业确保居民用气足量供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延长购气窗口开放时间方便群众购气等,确保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由此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利推进,有效解决了因上游门站价格调整积累的价格矛盾。
当前,国家又一次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部署,结合西宁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按照国家新下调的基准门站价格,积极疏导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及时调整西宁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制定配套政策,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天然气价格疏导调整工作,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让利于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