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关注民生住的问题,对
供热、物业纠纷专业管辖,2017年7月成立巡回法庭,审理供热、物业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供热、物业管理存在损害人民群众住的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由法院牵头,邀请城建局、房产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同时也邀请了供热企业和部分物业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供热、物业座谈会。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供热企业存在1、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有的室温不达标;2、供热企业停止供热向居民收取基础
供热费30%或60%不统一,需当地政府制定统一标准;3、居民拖欠供热费存量大。在审理中发现物业纠纷中业主拖欠物业费有以下理由:1、房屋质量存在问题;2、楼房楼道门及门禁损坏未维修;3、业主车辆损坏或其他损坏无法找到侵害人;4、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存在瑕疵;5、业主小区监控存在盲区或无法发挥其功能;6、小区存在脏,乱,差等现象;7、噪声、油烟等污染扰乱居民生活;8、消防设施不能使用等。
座谈中,通过法院提出的以上问题供热企业表示:首先剖析企业自身存在管网陈旧老化问题,管理发现了漏洞,而且也有遗留问题;其次居民交费率不高。物业公司表示:1、加强企业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2、改进工作方法,诚信经营;3、小区拖欠物业费存量不少,近两年大约有2000户;4、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希望政府部门给予解决遗留问题;5、物业公司表示抓好其工作人员管理、提升物业服务,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美好居住环境。政府职能部门表示:加强监督力度,对企业严管,建立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座谈会,达成以下共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建立企业不良记档案;对供热、物业纠纷先由主管部门调解,再到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对供热、物业企业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由法院提出司法处理建议;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供热、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共同为居民提供居住的温暖,舒心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