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的规定。现将制定兴仁市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
(二)地点:兴仁市发改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1.分档气量
居民
阶梯气量实行“一般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气”两个阶梯,按年度用气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档。
2.分档气价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由上游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其中管道天然气的上游购气价格一般由门站价格和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组成。
【上游购气门站价格为1.59元/立方米(发改价格〔2019〕562号),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为0.3964元/立方米(黔发改价格〔2019〕365号)】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一般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气”各档气量执行相同的分档气价)。
根据兴仁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结果:居民用气配气成本为0.76元/立方米。结合兴仁实际,考虑企业合理收益,制定两套分档气价听证方案如下:
3.听证方案对企业及居民的影响
对企业的影响:执行方案一和方案二都能基本补偿供气成本,都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执行方案一,公司可盈利5.82万元,利润为企业净资产的3.60%;执行方案二,公司可盈利5.38万元,利润为企业净资产的3.30%。两个听证方案利润率都在可控利润之下(1617888.13元×7%=11.33万元)。【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对居民的影响:实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对不同家庭的影响有所不同。按照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安排,绝大多数城市的居民用气一档气价可以保持不变。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就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这也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居民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兴仁市城区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管道燃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三)执行周期及方式
居民阶梯气量以“年”为周期执行,即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用户按月抄表并结算气费,当累计用气量达到年度阶梯气量第二档基数后的用气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四)优惠措施
1.为保证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每年每户设置60立方米免费气量,免费气量含在第一档气量内。超过免费气量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统一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2.按照《贵州省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第二档价格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
(五)关于“一户多人口”用气量的确定
家庭人口数量在4人以上(不含4人)的,经用户自行申报并提供有效证明后,每档阶梯气量按每增加一人年增加8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
(六)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建立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将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我省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联动。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原则上应不低于半年,且分档气量、分档气价比价关系保持不变。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波动幅度超过10%且居民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时,即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机制,因执行联动机制而产生的价格水平变动不再另行听证。
(七)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1.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加强安全巡检力度,切实提高抄表到户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以及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用气问题,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
2.实行阶梯气价后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表具改造、弥补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等方面,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对居民阶梯气价收入单独列账核算,确保阶梯气价加价收入专款专用。
(八)拟执行时间
本规定拟从2019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9名)
(一)消费者(8名):
(二)经营者(1名): 兴仁市阳光燃气公司 刘玻
(三)兴仁市人大代表(1名):姚 斌
(四)兴仁市政协委员(1名):付国志
(五)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7名)
(六)市消费者协会(1名):王春林
(七)旁听人员:张储 张富臻
四、听证人(共4名)
兴仁市发改局副局长:马 雁(主持听证)
兴仁市发改局价格管理股:李丹丹、李 林、饶代国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社会各界可于2019年4月29日—5月13日将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1609894057@qq.com。
特此公告
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