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天然气“县县通”专项行动和互联互通
重点工程2019年、2020年建设计划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19〕280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能源集团、新奥集团、杭燃集团、浙江君安能源股份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省天然气“县县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函〔2016〕6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5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龙泉—庆元、云和—景宁—文成—泰顺、建德—淳安等3个输气管道项目暂缓实施,待建设条件成熟后再启动;玉环支线采取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配套外输管道北线路由方案,责任主体为玉环市政府。
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进展,我委(局)制定了全省天然气“县县通”专项行动和互联互通重点工程2019年、2020年建设计划表(附件1),同时分项目确定了工作任务清单(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省级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和省际管网互联互通,是省政府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于保障我省清洁能源供应、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是“县县通”专项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2019年的建设进度非常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管道建设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把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推进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省能源集团、新奥集团、杭燃集团等管道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本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与建设任务,加强项目管理和科学施工,切实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天然气管网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管道沿线相关地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确保城市管网与省级管网顺利对接、同步接气、同步使用。
三、强化工作协同,确保圆满完成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工程总体情况和工作进展,协调督促本市各部门完成天然气管道建设涉及的项目前期、行政许可、政策处理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并指导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共同推进项目进展。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相对固定联系人员,建立与管道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配合做好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政策处理等服务工作。我委将会同省级有关单位优化服务支持项目建设,做好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工作。同时,根据任务清单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检查、督促和考核,对各市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对项目进展迟缓、协调配合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