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通知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府[2018]11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调整管道天然气
配气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9]1136号)等规定,经成本监审、召开经营者和消费者座谈会等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
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基准价为0.83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配气价格。
二、非居民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2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各经营者综合购销差价不得超过1元/立方米。
三、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如投资、输送气量、成本、经营体制等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调整。
四、管道燃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按照《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建立购销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5〕116号)第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