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提供完好的室内
燃气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括
燃气灶、热水器、连接软管等),并经双方确认,以及告知安全使用燃气等相关知识。乙方负责燃气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更新……”8月27日上午,家住莲荷小区的高先生签订了第一份新款租房合同,他表示,这是在自己这么多年的租房生涯中首次看到合同中有关于
燃气安全的条款,他承诺会以身作则,重视燃气安全。
据悉,自8月13日起,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联合辖区内的房屋中介,将燃气安全写入租房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租赁双方使用燃气的义务,探索破解燃气安全管控难题。据悉,目前全区已有15个房屋中介承诺会采用新款房屋租赁合同。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去年,我区共发生3起户内燃气闪爆事故,其中有2起事故就发生在出租房屋中,事故原因系租客使用不当。经调查,租客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操作使用知识认识不够,对不属于自己产权的燃气设施维护更新意识不强,且出租户人员流动量大,燃气安全监管确实存在难点。为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寻求破局之法,从普惠性的宣传转变为点对点的宣传,修改完善租赁合同,增加补充燃气安全条款,让房屋出租与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为了努力提高居民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引导正确使用燃气,对各街道(镇)的社区发放安全手册12000余册,展板64套,海报400余套,同时进行燃气知识进小区、进广场等活动10余次。另外,还积极推广防老化、防鼠咬的金属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今年江北区共安装金属软管2000余米,并在庄桥费市家苑小区,对全小区用户进行试点推广工作。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增加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契机,全力推广新款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构筑平安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