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
油气改革的方向与步骤逐步明朗化,国家
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只待官宣。
天然气管网体制与运营机制改革作为一项“中国式创新”,确是一个很好的公共政策议题。在热议中,我们看到了各方对改革的关切和热情,也深刻感受到在多项并行改革及多政策目标优先序中,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对天然气产供销储体制及产业组织的深远影响。
通常,分析油气体制改革有两种视角:一是聚焦油气领域,即能源经济学视角,重点是产业组织变迁及竞争力与能源转型;二是公共政策过程,即公共管理学视角,重点是政策的决策机制、推进机制、评估机制和改进机制。
从后一种视角分析,基于油气管网公司成立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管网体制与运营机制的改革进展与前景,应该更为接近政策制定的初衷。
管网改革是价改必要条件
目前来看,管网公司的实施主体集中在中央政府和国家石油公司,并未涉及省内及城燃配气问题,与垃圾分类这样公共政策议题性很强的改革相比,其涉及的链条比较窄。但由于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关乎能源安全问题,与包括价格改革在内的天然气领域其他改革目标实现协同也非常重要。因此从链式改革的角度来讲,如果管网的问题不解决,价格改革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角度来讲,率先抓好管网体制改革即运销分离,实际上也是价格改革的必要条件。
从过程角度,则涉及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的问题。实施油气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无非是《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里提到的政策目标,这跟别的领域不太一样,只包含定性的、方向性的目标,而且没有时间节点,可能这在发改委推进的1500多项改革中也具有一定特殊性。
协助政策落地的执行手段,通常包括在经济与市场、行政监管、法律、道德、政治等方面进行的激励与约束。其中,在某些层面政治方面的激励约束比较具有中国特色。但必须承认,不同激励约束机制对于推进改革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不同,需要有效足组合不同激励约束机制来促进油气管网体制与运营机制改革的政策实施。
基于上述框架,如何衡量国家油气管网体制改革以及我国油气行业改革是否成功,需要确立一套政策评估方法。
第一是要有针对性,改革能否真正落实到实施主体身上,是到位、部分到位还是没有到位。第二是有效性,用于衡量通过这样的改革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在经济、社会、政治等层面的净收益怎样。需要注意的是,净收益并不局限于管网本身,由于天然气处于链式改革当中,而且管网的改革又是为价格改革等提供必要条件,甚至于为国际市场开放、上游领域等提供多种红利,因而作出判断可能需要更科学的评估体系,包括对管网改革直接目标的评估和对油气体制链式改革间接目标的评估。
监管能力将有务实提高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改的若干问题决定》为开端,提及油气体制改革时,提出了市场化、政府放权等目标。
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政策制定过程,也是基于天然气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的实践过程。2017年5月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改革的若干意见》,今年3月出台《石油天然气运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越来越具体化,日益聚焦到管网这个边界较为清楚的领域。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体制问题。以网间壁垒为例,原来管网业务处于“三桶油”各自一体化之下,阻碍了公平接入的实现,所以要破除垄断,为构建未来高效市场化的能源体系提供条件。
其次是能力问题。目前我国的油气管网面临储运能力不足、峰谷差矛盾突出的难题,天然气领域的冗余度不高,承受超载的能力不足。这背后实质是投资不足,本质上缘于激励约束不平衡,最终不得不回归到体制问题。
在具体的政策规划过程中,还需进行大量可行性评估、方案比选评估、不同政策优先序评估等,之所以把组建油气管网公司安排在价格改革之前实施,或者至少实施协同改革,正是由于其作为链式改革中的一环,对整个复杂的改革过程具有重要影响。
在多政策目标下,需要多视角的整合,这会涉及决策偏好的选择,也有权衡眼前收益还是长远收益的问题。客观来说,追求的目标越多,就越可能面临类似“不可能三角”(价格合理、供给充足和清洁环保不可兼得)的问题,因此排出政策优先序或应对可能的优先序变化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国际地缘政治变化及国内“双替代”中的气荒锁引发的对外对内、长期短期能源安全形势的变化等。
就政策传导方式而言,截至目前可公开获得的仅有改革精神新闻通稿,具体方案尚未公开,而且改革文件分级传达,从公共政策宣贯的角度讲,有必要分析一下为什么以“剥洋葱”的方式传导。这可能涉及政策执行之前,是否有充分的政策宣贯和准备力度。与此同时还存在不可抗的因素影响,例如蓝天保卫战是政治任务,一旦发生“气荒”就会无法保障民生;中美贸易纠纷背景下,会引发对能源安全的担忧等。从出台《若干意见》以来的两年期间,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管网体制改革下一步具体事项实施方案的判断,包括油气管网的运营模式等。
相关各方的响应也会影响传导效果。在政策传导过程中,中石油、省网公司和城市燃气公司都开展了改革工作,但这些工作是否与总体改革相向而行,只有待改革方案公开后对标才能明确。从全局和微观两个方面出发,这些企业作为的利弊如何评估?参与的公司由于追求利益,的确存在作出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因此方案公开比不公开更有利于评估。现阶段依然处于政策传导的过程中,并逐步向执行阶段过渡。
事实上,近年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具体政策,在监管层面确有务实的提高。例如7月份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和报送的两个文件,就是管网公司正式成立前的重要准备步骤,对管网公司摸清国内管网资产总量、运行情况,以及提升监管监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说监管能力提升,关键靠执行。
此前5月份还出台了《关于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通知》,其中有亮点,也有不足,一个关键问题是公平接入的监管其实从2013年、2014年就已开始,但效果不佳,它针对的是以前“三桶油”一体化下各管一摊的管网业务,主要有三个对接目标。等到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之后,这个要求是否依然适用?如果从技术角度来讲的确依然适用,但是从监管的强度以及配合监管信息报送的要求来看,可能仍需要新的改革,否则总体上监管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检验标准尚待完善
随着改革的推进,还需进行评估和反馈,甚至于政策过程中的监督,这就涉及如何判断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之于整个油气体制改革是否成功,需要设立一套检验标准,相关体系至少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提升效率。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天然气管网体制和运营机制,以及整个产业链是否高效?是否提高了油气行业上中下游运行效率,即有利于上游勘探开发,特别是中小油气田开发和气源介入,有利于促进在效率和成本为基础的互联互通,有利于下游用户公平获得管输容量?
二是降低成本。降成本可能是高效率市场化的红利之一,但是短期内在整个产业链运行能力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能否获得降成本的红利尚难确定。需要理顺并优化天然气现有价格体系,朝着有利于降低终端用气成本的方向去努力。如果改革的结果就是提价,那就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三是有效监管。标准就在于,管网公司的成立,是否有利于监管能力提升与有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未来监管的成败,要看监管体制的建立和监管措施的落实。
四是提升总量。即能否促进天然气消费,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由此上中下游都应该从管网改革中受益获得发展。
五是顺畅衔接。是否有利于二次改革或与后续改革的衔接?能源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为参照,改革肯定是要分步骤、多批次进行。现在的油气改革方案的设计应该为将来进行二次改革创造条件。
六是提高竞争力。不少人担心这一改革是否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中国天然气行业及NOC(国家石油公司)的竞争力影响如何。中国油气行业发展离不开“三桶油”,未来全球的石油公司会越来越大。中国石油企业要立足国际油气市场,必然要顺应这一趋势,才能有效保障中国能源安全。所以油气改革的成败标准也在于是否有利于“三桶油”做强。
上述检验成败的标准的目标并非平行,还需要在推进过程中,通过改革实践的积累,逐步建立更为科学的量化评价体系,才能做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改革成败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