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于 10月中旬召开
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数量、选取要求、报名方法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定20名,其中由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市政府办(法制和政策方面)2名、市综合执法局1名、市民政局1名、市总工会1名、市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员不足将委托我市消费者协会和兴华路街道办事处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按有关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听证参加人选取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高碑店市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并能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认真了解
集中供热价格政策。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听证会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街道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于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前17:00前到市发改局报名。地址:市政府5楼508房间。(联系电话:0312--2827886 )
二、新闻媒体和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参照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新闻媒体1-2名,由市发改局邀请。
特此公告。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