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0年度供暖工作8日启动,居民家中在10号便可以感受到热度了。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每年10月10日到次年4月10日为
采暖期。今年全市采暖面积预计在2.06亿平方米,比上个采暖期增加了500万平方米。
从8月初起,市
供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各区县
供热管理部门,分期分批深入全市270多个供热企业,对今冬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上个采暖期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9月20日前,完成督查和再整改。 市热力行业管理部门市场管理负责人赵鹏说:“上个采暖期4月10日一结束,我们全市供热单位就已经进入了今冬供热的准备阶段,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市270余家大中小供热企业已完成了锅炉换热站的调试工作,以及管网的注水、试压工作,目前已经具备了启动供热的条件,可以确保10月10日按期供暖。”
在继9月6日市热力集团先期启动热电联产区域的供暖工作后,8日全市所有供热企业也将全部进入点炉试运行。 在继9月6日市热力集团先期启动热电联产区域的供暖工作后,8日全市所有供热企业也将全部进入点炉试运行。
新疆华凌工贸(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周威说:“10月8日上午10点我们进行点炉的试运行,在此期间如果发现问题,我们及时进行消缺,从而保证10月10日凌晨,将温暖安全正常地送到老百姓家中去。”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采暖期内居民室温应当不低于20摄氏度,居民在采暖期内如果发现室温不达标、管网漏水等问题,可以及时拨打供热企业值班电话。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打不通时,也可以向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和市级监督电话12319进行反映。